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做好高温天气防御应对

29.07.2016  16:43

  7月下旬以来,我省出现大范围持续高温天气。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高温天气防御应对工作,严格执行防暑降温有关规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安全度夏。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高温天气预报预警,多渠道发布预警信息,增强人民群众自身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要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加强电力调度和电网巡查,加强水厂运行管理,保障高温天气下用电、用水需要,强化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公共场所防暑降温等工作,妥善安排因灾集中安置群众的生产生活。要做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建筑、金属冶炼、矿山、化工、电力、环卫等单位要改善一线职工劳动条件,强化工作场所和生产场所的防暑降温措施;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高温中暑。要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严防车辆因高温发生自燃、燃爆等事故,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通知强调,要切实做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室外露天作业时间规定,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措施。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要严格落实高温津贴发放规定,向劳动者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

  通知还就抓好农作物高温热害防控、严格落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措施、统筹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等,作出了具体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