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反垄断调查拒配合 安徽一上市公司被罚款20万

16.10.2015  10:37

在两次送达反垄断调查通知、两次电话督促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信雅达公司”)仍拒绝向反垄断机构提供有关材料。10月15日,记者获悉,日前,安徽省工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

信雅达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浙江省首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软件企业。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今年2月5日,安徽省工商局依法对当事人涉嫌垄断行为进行立案调查。6月18日,该局为查明案件事实,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调查通知》,要求其在10个工作日内积极配合调查,并提供自2010年以来在安徽省推广支付密码器有关协议、单证、会计账簿、业务函电、电子数据等文件、资料。然而,截至7月3日期满,当事人未提供任何相关材料。

7月8日,安徽省工商局再次向当事人送达了《限期接受调查的通知》,限其3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配合调查。截至7月14日,当事人仅寄送一份表达其不构成垄断行为的《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局反垄断调查的申述意见》,未按照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安徽省工商局认为,当事人应当配合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拒绝、阻碍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调查。调查期间,安徽省工商局先后两次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调查通知,并两次电话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截止期限届满,当事人仅提供一份《申述意见》,行使了其陈述的权利,未按规定要求履行其提供相关材料的法律义务,构成拒绝提供有关材料的行为。日前,安徽省工商局以当事人“拒绝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提供有关材料”为由,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