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郭河镇扎实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为进一步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庐江县郭河镇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清理拖欠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通过新闻媒体、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相关宣传品等,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环境。
二是成立组织。镇成立全面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组,镇长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党政办、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信访办、城建办、农水办、财政所、国土所、中心校、卫生院、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为成员。
三是明确任务。各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企业、单位对本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清算要做到“五清”:应支付工资情况清;已支付工资情况清;下欠工资情况清;人员到岗情况清;资金来源情况清。支付情况要做到“四不放过”:清欠问题没有查实的不放过;问题没有处理的不放过;欠款没有到位的不放过;责任未追究的不放过。
四是建立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日报制,各分管负责人对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实行日报制,无拖欠实行零报告。对隐瞒不报、漏报、逾期不处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汇总上报工作由镇清欠办负责,每周向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作出汇报。
五是严厉打击。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实行有举必查,有查必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情形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建筑施工企业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议县政府列入“黑名单”,限制在庐江县投标资格,相关负责人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的,立即停工整改。对非拖欠工资而借机起哄闹访的、雇佣无关人员闹访的,公安机关立即介入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 来源:庐江县郭河镇信息站 作者:王松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