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专员办完成江苏省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外业检查工作

23.06.2014  19:23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6月23日讯     6月9日至6月14日,根据国家林业局监督办的安排部署,上海专员办派出检查组,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市、淮安市金湖县保护发展森林资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大丰市和金湖县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了大丰市和金湖县森林资源现状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查阅并收集了相关资料;随机抽取了大丰市大中镇(元丰村、恒北村)、南阳镇(民心村、黄海村)、大丰市林场,金湖县塔集镇陆河村、涂沟镇(五星村、唐港村的造林绿化)、金湖县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金湖县森防站夹沟堤防测报点、金湖县林场等单位等单位,对其2013年度新增造林、森林抚育、林木采伐、木材经营加工、占用征收林地、林木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生态公益林管护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现地监督检查。同时,结合社会调查,检查组与林业、发改、财政、编办、纪检监察等部门及乡镇、林场干部、林农户、基层林业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详细了解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建立和执行情况。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向大丰市和金湖县人民政府及时通报了检查结果,并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吴晓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