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村为主”为抓手,打造干部问责平台。 近年来,该县连续下发三个规范性文件,推行计划生育“村为主”工作开展。 一是强化组织建设。 村级成立计生办,由支部书记兼任主任,主持日常工作村干为计生办成员,实行分工和包片责任制,实现了“要我干”到“我要干”的转变。 二是强化过程管理。 乡、村两级坚持每月例会,乡镇制定考核细则,以村干责任片为考核单位,严格实行“月积分、季考评、季兑现、年总评”过程管理,重点考核村级孕检不到位、早孕发现、政策内孕情消失、出生上报准确、流动人口建档等指标,有效推进了村为主工作的落实。 三是强化激励机制。 县乡村三级设立“村为主”奖励资金。县按人均3元的标准纳入预算,乡镇根据工作落实情况按人均2元的标准以奖代补,村级提取主持日常工作的村干绩效工资40%捆绑使用并在自有资金中切块奖励。奖励资金均由乡镇统一管理,每季按考核结果兑现一次。
二、以诚信计生为抓手,打造群众自治平台。 该县把 “诚信计生”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做到诚信计生与“阳光计生”、“两无一满意”、创建国家级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三结合”。 一是抓诚信计生工作推进。 县成立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诚信计生工作的开展。出台了工作方案和工作规范,紧扣宣传发动、修订章程、签订协议、分类服务等关键环节有序推进。严格落实层级责任制,充分发挥村两委的作用,形成乡镇抓两委、两委抓小组、小组带群众的格局。 二是抓组织网络建设。 确定村两委成员在村计生协会兼职,村党支部书记兼任协会会长、村委会主任兼任副会长,其他村委兼任协会理事,诚信小组长、协会会员小组长原则上由村民小组长兼任,形成了村、组联动的工作网络,较好解决了村计生办、计生协工作难以兼容的“两张皮”现象。 三是抓自治制度完善。 充分体现群众意见,修改完善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将诚信计生纳入《章程》中,真正使《章程》成为群众自觉遵守的诚信准则。同时,实行诚信计生双向承诺,签订诚信计生承诺协议。 四是抓评议评比表彰。 村计生协会积极参与,开展双向承诺评议和星级诚信计生户评选活动,乡镇每年对诚信计生示范村和三星级诚信计生户进行表彰。全县有80828人签订《诚信计生承诺协议书》,占已婚育龄妇女的86.7%,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合格率达95%以上。
三、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打造新型服务平台。 全县整合乡村两级资源,投入130万元为各村(居)配备专用微机,村级启用孕情监测服务管理系统,社区建立户况系统图,开通信息关爱平台,对未婚男女青年、待孕对象、已孕对象、产后访视对象等10种类别对象手机号码进行收集,定期或不定期发送各类奖励政策和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便民利民服务信息,累计发送各类关爱短信超过100万条。目前已在全县建立终端覆盖到村级人口计生信息化工作网络,实现了数据向上集中、应用向下延伸、分类引导基层计生服务的工作目标。(胡安胜王少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