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留守妇女创业就业现状、问题及对策
近期,县妇联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马集镇田桥社区,采用摸底调查、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该社区留守妇女创业就业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希望通过“解剖麻雀”,全面掌握全县农村留守妇女创业就业的现状及需求,以便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妇女技能培训、创业就业的指导与帮扶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本调研报告。
一、马集镇田桥社区留守妇女的基本情况
马集镇田桥社区是蒙城县西大门,西面与涡阳县西阳镇接壤,省道307线穿过社区,交通便利,地理位置较为优越。该社区为省级美好乡村建设示范点,群众工作的基础扎实。该社区有土地6400亩,人口6600人,人多地少,青壮年外出务工现象普遍。有留守妇女856人,占全社区妇女总数的27.7%。
1. 从就业现状上看: 自主创业留守妇女179人,占全社区留守妇女总数的20.9%;居家就业留守妇女565人,占全社区留守妇女总数的66.0%;未就业留守妇女112人,占全社区留守妇女总数的13.1%。调查数据显示:第一,该社区留守妇女创业与就业的整体状况良好,这与该社区的经济发展特点是一致的。第二,在未就业留守妇女中,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孩子小,无法脱身参与就业;二是身体健康原因,失去了参与就业的基本条件。
2. 从年龄结构上看: 21—30岁87人,31—40岁194人,41—50岁338人,51—60岁237人,分别占全社区留守妇女总数的10.2%、22.7%、39.5%和27.7%。数据表明,农村留守妇女主要集中在40—50岁的年龄段上,而且年龄越大,选择就业的机会越少,就业压力就越大。
3. 从学历结构上看: 初中以下文化程度496人,初中文化程度269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91人,分别占全社区留守妇女总数的57.9%、31.4%和10.6%。数据表明:第一,农村留守妇女的整体受教育水平偏低;第二,年龄越轻,受教育水平相对较高,年龄越大,受教育水平相对越低,这也是大龄留守妇女就业难度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4. 从技能水平上看: 接受过各级各类专业技能培训258人,仅占全社区留守妇女总数的30.1%。数据表明:70%的农村留守妇女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农业技术教育和职业培训,非常缺乏生产发展技能,这也是农村留守妇女就业的最大障碍。
5. 从就业愿望上看: 有就业增加家庭收入愿望的留守妇女812人,占全社区留守妇女总数的94.9%。数据表明,广大农村留守妇女渴望获得知识和技能,而且,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她们希望提高自身素质、改变劳动方式、增加经济收入的意愿越来越强烈。
6. 从留守原因上看: 自身有自主创业优势179人,在家待育或照顾孩童96人,照顾年迈老人或照顾留守子孙或两者兼顾466人,丧失外出务工能力或其他原因115人,分别占全社区留守妇女总数的20.9%、11.2%、54.4%和13.4%。数据显示,绝大多数留守妇女缺乏自主创业优势,而且有着很重的家庭负担和精神压力,创业就业受到多重阻碍,存在着后顾之忧。
二、马集镇田桥社区留守妇女创业就业的基本特征
(一)自主创业模式:
1 、依托田桥集市自主创业: 马集镇田桥社区,上世纪末乡镇行政机构撤并前为“田桥乡”,有着传统的集市,且毗邻涡阳县西阳镇,集市贸易和个体经济较为发达,也为一部分留守妇女自主创业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调查数据显示,该社区自主从事商店、商铺、饭店、美发店等经营的留守妇女153人,占全社区留守妇女总数的17.9%。
2 、依托自家小微企业自主创业: 田桥社区已有粮食收储、木材加工、水泥材料加工、塑料制品加工企业20余家。近年来,马集镇又充分发挥田桥社区的区位优势和人才优势,建立了返乡农民自创园区,制定优惠政策,强化感情交流,提高服务质量,积极鼓励和吸引在胜芳、蠡口等地从事家具制造经营的当地成功人士回乡创业,截至目前,该园区已入驻国艺藤艺编织、鑫盛家俬等家具家居特色企业18家,发展势头良好。蓬勃发展的小微企业,给该社区26位留守女主人提供了参与经营管理的机会,实现自主创业。
(二)居家就业模式:
1 、依托附近工厂“就近”就业。 留守妇女出于家庭需要,大多在本村或附近小微企业就业。这些小企业一般实行计件工资制度,而且没有签到点名制度的约束,不必为迟到早退或中途退出而担心被扣工资,这种灵活的“弹性工作制”让留守妇女能够做到照顾家庭和就业赚钱两不误,所以深受留守妇女就业的欢迎。以国艺藤艺编织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先后被确定为“全国手工编织示范基地”、“亳州市巾帼创业就业基地”和“蒙城县妇女创业就业示范基地”等,为当地留守妇女提供就业岗位1100多个,县妇联主动牵线搭桥,有针对性地组织周边留守妇女直接到企业面试,用工企业配合做好员工招录和培训等工作,实现留守妇女就近就业。通过这种直通车式的推荐留守妇女务工,既解决了用工企业招工难问题,又帮助留守妇女实现进厂不离土、上班不离家、赚钱不丢家,达到了企业发展和留守妇女就近就业的双赢目的。
2 、借助来料加工“就家”就业。 鉴于部分留守妇女距离企业较远,每天进工厂从事产品加工不方便,加上部分企业加工厂房面积有限,企业鼓励留守妇女“就家”就业,即由企业提供原料或半成品发包给留守妇女在家加工,加工的产品经验收合格后有企业回收,并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这样的合作方式对于工厂来说更加灵活,对于留守妇女来说更加方便,也是个双赢的举措。仍以国艺藤艺编织为例,在1100余名就业工人中,留守妇女为688人,而借助来料加工在家就业的留守妇女占80%以上。她们往往以村庄为单位,定期由专人用小卡车将原材料拉回去加工,又定期将成品拉到企业上交。目前,国艺藤艺强化了服务意识,改来厂领料为送料上门,进一步激发了留守妇女的就业热情,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益均有了明显的提高。
3 、走进农业园区“就地”就业。 田桥社区通过土地流转,由种植能人承包建起了现代农业园,种植优良品种葡萄400余亩。葡萄园从田间管理到采摘,可以为100名留守妇女提供就地就业岗位。这些原本土地的主人,现在为自己的土地打工,带着一种真诚的情感,既可以保证劳动质量,也可以给她们带来收入,还可以满足她们的情感需求,是促进农村留守妇女居家就业的最佳途径之一。
三、马集镇田桥社区留守妇女创业就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中,也发现在农村留守妇女的创业就业尤其是就业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
(一)就业渠道窄。 文化水平低、职业技能差,严重制约了农村留守妇女就业致富的机会和途径,也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近年来,许多企业经过内部改造和转轨生产,多由劳动密集型向资金、技术密集型转变,由简单劳动向复杂劳动提升,由低端产品向高端产品迈进,对新增劳动力在文化和技术素质上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给农村妇女劳动力的转移增添了困难,也大大限制了农村留守妇女自主择业的范围与程度。
(二)就业水平低。 农村留守妇女就业,主要从事简单的手工业加工、简单的体力劳动等,工种单一,技术含量低,劳动报酬不高,一般日工资在50—80元。而且受企业原材料、产品销售、季节、天气等因素的影响,就业不稳定,失业风险大。
(三)劳动强度大。 农村留守妇女就业,基本从事的是体力活,由于很多工作都是按件计酬,所以她们都是长时间不停歇地工作,对她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尤其是腰椎和关节等疾病多发。工作之余,她们还要承担起家务农活,劳动强度很大。
(四)工作环境差。 农村留守妇女就业环境差,小微企业条件有限,加工车间往往比较拥挤,机器、材料、产品混在一起,塞满车间,通风差;从事水泥材料加工、木材加工、粮食收储等企业,设施设备有限,空气污染严重;从事小型建筑服务,还要接受烈日的暴晒或风雨的侵袭,不良环境对留守妇女的身心健康存在威胁。
(五)社会保障低。 由于社会保险、工资收入和工作时间有关,相当部分居家就业的留守妇女被排除在社会保险之外,不享有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生育福利补贴。有的用工单位还以各种名义收取押金、超负荷加班加点、不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生产场所缺乏劳动防护措施、“四期”保护得不到落实等劳动权益受侵害现象时有发生。
四、解决农村留守妇女创业就业问题的对策建议
每个家庭的和谐幸福是社会和谐幸福的重要组成部分,留守妇女的创业就业对家庭的和谐至关重要。留守妇女是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的主力军,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和关爱。
马集镇田桥社区是省级美好乡村建设示范点,有着较好的经济发展基础和群众工作基础,该社区留守妇女创业就业状况应该说在全县范围内处于领先水平,也就是说田桥社区留守妇女就业中存在的问题在全县其他乡镇、其他社区(行政村)普遍存在,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急需要相关部门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工作力度,真心实意帮助她们解决就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这一群体也能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一)开展多方位扶持,努力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生动局面。 各级妇联组织要发挥阵地和群众优势,扶持带动妇女创业就业。 强化政策扶持。 根据留守妇女就业实际,推动政府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对农村留守妇女在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方面给予优惠。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力量,着重帮助留守妇女中的低保户、困难户、单亲特困家庭解决就业问题,切实为她们缓解生活实际困难。进一步降低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准入门槛,简化贷款手续,提高贷款额度,为广大农村妇女搭建一条通往成功创业的绿色通道。 强化阵地扶持。 加强巾帼来料加工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培育女经纪人队伍,组织女经纪人发布供需信息,扩大市场连接,拓展业务渠道。鼓励留守妇女加入专业合作组织,在抓好“巾帼示范村”创建的同时,鼓励有一定经济基础、创业意向、文化层次较高的农村妇女创办和领办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积极推广“公司+基地+女能人”“妇代会+协会”“女能手+协会”“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等模式,培植和扶持一批“妇字号”科技示范基地、龙头企业、妇女专业合作社,吸引带动更多的留守妇女增收致富。 强化结对扶持。 组织农技人员、种植女能手、女企业家等与留守妇女结成帮扶对子,开展互帮养殖、互助经商、互带就业活动,为留守妇女就业创业排忧解难。
(二)举办多层次培训,不断提高留守妇女就业致富的能力。 通过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是推动留守妇女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妇联组织要发挥好“留守妇女家园”的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留守妇女教育培训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好留守妇女技能培训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和留守妇女的文化层次和技能水平,搜集和筛选出一批适合留守妇女再就业的项目,不定期举办就业培训班,帮助广大留守妇女尽快掌握一技之长,逐步形成“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新机制。围绕各地优势产业,广泛开展女性种养大户、女大学生村官、合作社女带头人等群体的培训培育,促进留守妇女向“职业农民”、“农业工人”转变。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文化科技培训工作,组织妇女学文化、学科学、学管理、学营销、学习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所需的各类知识,使培训内容日益丰富,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培训层次逐步提高。
(三)组织多渠道宣传,营造关心支持留守妇女的良好氛围。 一是就业意识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传媒,向农村留守妇女宣传党委政府促进留守妇女创业就业的有关政策,宣传农村留守妇女创业就业的重要性,唤起她们的主体意识,帮助其消除“男主外、女主内”的陈旧观念,树立敢于拼搏、勇于创业、就业致富、实现价值的新观念。二是先进典型宣传。广泛宣传在种植、养殖、经商等方面创业就业妇女的典型事迹和成功经验,用身边的鲜活事例激励广大农村留守妇女,使她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增强就业创业的信心和决心。三是就业信息宣传。联合相关部门和企业,举办劳务洽谈会、招聘会等活动,及时向妇女就业创业提供信息咨询和指导,并积极主动地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争取用人单位的支持,为农村妇女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四)强化多方面配合,努力形成妇女维权的执法督察合力。 执法部门要加大对法律知识尤其是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普法力度,增强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要加强对侵害妇女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尽最大可能从源头上阻止侵害行为的发生。环保、工商、消防、公安、食品等部门通力配合,对企业在环境条件、工资发放、合同保险、劳动强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妇联、人社等部门要充分发挥“留守妇女家园”的阵地优势,有计划地组织法律和心理专家等志愿者队伍,持续深入地开展送法上门等活动,有效提升留守妇女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人大、政协等部门要强化监督指导力度,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拧紧“安全阀”。
关注关心农村留守妇女创业就业,意义重大,任重道远。我们妇女界别组决心在县政协常委的坚强领导下,积极联系相关职能部门,恪尽职守,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为农村留守妇女就业做多好事实事,不辜负全县留守姐妹们对我们的期望,不辜负各级领导对我们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