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法院公开庭审警示招标系统职务犯罪
02.09.2014 17:05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8月27日上午,阜南县人民法院举行本年度第五次公众开放日,这次公众开放日以“招标采购系统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为主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执法执纪监督员参加,阜阳市纪委组织全市8个县市区招标采购监督管理系统重点岗位人员,共计150余人旁听了原临泉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孙某受贿一案。同时该院用微博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推进司法公开。
该案由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被告人孙某此前系临泉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监督股负责人。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11月至2013年8月,被告人孙某利用职务便利在招投标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分多次非法收受郭某等33人贿赂,现金共计人民币846800元、购物卡76000元,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公诉机关认为应对被告人孙某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孙某对指控的罪名和基本事实不持异议,当庭认罪,且悔罪态度诚恳。其辩护人对指控的罪名无异议,但认为部分受贿系烟酒、人情交往等,就此与公诉人展开了辩论。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参与旁听的公务员通过亲历庭审后纷纷表示,这样的警示教育使人心灵深受震撼,感受很深,作为党员干部应当引以为戒,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才能走好自己的人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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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2014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