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河棚镇“四个坚持”狠抓人民调解工作

12.06.2014  16:40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今年以来,舒城县河棚镇“四个坚持”狠抓人民调解工作,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推动平安河棚建设。

      一、人民调解员坚持公道正派。人民调解员的个人素质和水平直接决定着矛盾纠纷调处成败,因此,该镇把个人素质、公道正派的村、组干部充实到调委会,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发挥他们在矛盾纠纷调处中敢说话、说公道话、作出公平调处,更好的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坚持依法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必须坚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处,同时,坚持依据法律程序进行调处。

      三、坚持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各种矛盾纠纷的产生,有其各自的原因,只有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调查了解其矛盾纠纷的产生的真实原因,倾听群众的意见,寻求调处的最有效办法,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人民调解中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坚持团结协作。该镇着力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团结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为凡本村案件一般调解在本级调委会解决,必要时镇调委会和相关单位到场配合;涉及两村或重大案件,由镇调委会负责;三村及以上、或两县之间、跨地区的镇调委会牵头,村配合。

      年初至今,已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0余起,调处成功率达100%。

( 来源:舒城县河棚镇信息站  作者:沈业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