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永康镇四项措施确保农村低保阳光操作

30.07.2014  11:36

      一是强化宣传,让群众监督。该镇在认真贯彻执行《定远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对申请农村低保条件、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低保金标准、不能享受农村低保的条件,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严格评审,做到“四个一定”。 该镇按照村级核查评议、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程序,村、镇、民政局对农村低保拟确定人选进行“三榜公示”。同时做到:“一定要深入低保对象或新申请对象家中核实;一定要召开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大会,每个村民小组必须有村民代表参加评议小组;一定要进行公示;一定要做到程序合法。”即“四个一定”。

      三是提升动态管理,力求应保尽保。根据低保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和人员增减等情况,随时受理低保申请。年初新增低保户148户,331人,取消146户,323人,调整幅度户占17%,人口占15%左右。6月份新增低保户17户,61人,取消14户,16人。目前,全镇共有低保户893户,1958人。同时定期开展复核工作,及时办理停发、增发或减发低保待遇手续,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四是规范资料整建,方便群众查阅。按照一户一档、一村一盒、一镇一柜要求,对16个行政村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入户调查表、公示照片、动态管理等资料装订成册,达到分类归档,按类标识,建档备案,方便查阅。

( 来源:定远县永康镇信息站  作者:唐孝明、张成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