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民政局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4.10.2014 12:49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根据县政府关于《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灵政办法[2014]72号)文件精神,灵璧县民政局多措并举,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成立灵璧县民政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刘君銮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股室、局属各立单位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由各股室指定一名专人负责办理具体工作。 二是集中时间和人力抓好落实将此项工作。 为确保清理工作顺利进行,组织相关股室、相关下属单位抽调专人对规范性文件及对本股室单位起草或实施的文件进行认真清理,重点对2000年1月1日以后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逐件清理,按照清理原则和标准认真审查,对每份规范性文件提出继续有效、应予修订、应予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具体意见或建议,并形成清理意见,填写《规范性文件清理统计表》,于本月底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三是认真解决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不一致、规范性文件之间明显不协调的问题。 坚持 “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握清理标准,立足于从源头上消除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以及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因素,为推进依法行政和促进我县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上报单位:灵璧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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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0.2014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