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民政局“五项制度”推进民生工程有序有效实施

10.08.2016  03:38

      今年怀远县民政局承担保障农村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城乡医疗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7项民生工程,为加快民生工程实施进度,怀远县民政局采取“五项制度”,坚持问题导向,以清单为抓手,全力攻坚,拉高标杆,自我加压,高效推进民生工程有序有效实施。

      一是领导约谈制。本着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的原则,对低于序时进度的项目,局党组对牵头科室、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明确约谈内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民生工程政策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和对策措施,督促科室、部门认真抓好民生工程工作落实,促进民生工程工作的有效开展。年度约谈两次以上仍未扭转落后状态的,进行行政问责。

      二是行政问责制。对民生工程项目低于全县平均进度水平的,实行行政问责制。问责对象包括牵头科室、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责任人。督促开工率低于序时进度项目,对照工程节点安排,采取督查通报、现场督办等形式查进度、查质量。对在限期内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三是项目跟踪制。对工程类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制,通过推进会、调度会等形式,及时掌握项目动态。不定期深入建设点,跟踪项目建设进度,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做到项目按序时进度推进。项目建成后,开展项目竣工验收、使用和管护等环节的全过程跟踪服务,做到早使用、早见效。

      四是管理问效制。以建立民生工程管理问效机制为切入点,通过定期通报、问效机制等方式,创新绩效管理新模式,对绩效目标实行全程管理;邀请特邀监督员、受益群众代表,对责任人年初承诺进行询问,促进各项民生工程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是满意测评制。完善社情民意调查方法,探索建立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发动群众参与测评和监督民生工程。严格规范程序,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真正体现测评群众的意志。合理运用测评结果,将满意度测评与年度目标考核和奖惩激励挂钩,确保民生工程实施取得实效。

      截止7月底,民生工程之一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已率先完成, 其余6项民生工程实现了“时间过大半、任务过大半”的目标,为全面完成全年任务奠定了基础。

上报单位:怀远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陈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