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教育局多措并举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12.11.2015  10:14

日前,霍邱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陈秀琳率县政协教科文卫体视察组对全县民办教育工作进行视导。县教育局党委书记王万连,教育局副局长朱国彬及相关股室负责人陪同。

陈秀琳一行深入县新徽实验幼儿园和霍邱中学实地察看办学规模,详细了解学校的日常管理、建设发展以及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听取了发展全县民办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召开了座谈会。陈秀琳充分肯定了县委、县政府对民办教育的大力支持和县教育局对民办学校的科学管理,希望教育局进一步加强监管,加大投入;民办学校依法依规办学,科学管理,全面提升全县民办教育水平。

目前,霍邱县有已审批的民办学校95所,其中幼儿园49所、小学23所、初中及九年一贯制学校18所、高中阶段学校5所。幼儿看护点210个。在校学生约4.4万人,教职工3135人,其中专任教师2301人。学校占地面积100.3万㎡,建筑面积37.6万㎡,图书58.3万册,教学实习设备价值7548.48万元。

霍邱县教育局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多举措加强对全县民办学校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全县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为全县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落实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霍邱县教育局严格把国家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全县已审批的民办学校学生从2014年1月开始,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即享受免学杂费补助资金、免教科书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所有已审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都享受国家的营养餐。重视对民办学前教育发展,印发了《霍邱县学前教育财政奖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扶持一批面向贫困百姓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连续三年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投入奖补资金达360多万元,用于改善办园条件。近三年又对民办幼儿园贫困儿童进行资助,资金达300万元。教育局每年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对已审批民办学校进行年检。对年检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学校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不合格的,责令停止招生,并吊销办学许可证。已审批的民办初中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全部纳入教研室教学视导范围,进行专项视导检查评估。

建章立制,规范办学行为。 依据国家的《务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省里的《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和《关于依法规范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近年来,霍邱县出台了《关于加强民办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从招生行为、办学条件、教育教学管理、安全管理、督导评估等各方面规范了对已审批民办学校的管理。我县各校每年按照本实施意见和《安徽省民办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纠,中心校进行复查,民管办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学校进行抽查。

整顿秩序,优化办学环境。 依法开展年度督导评估和专项督查是全县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整顿全县民办教育内部秩序的重要载体和途径。2008年,教育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集中对全县民办学校进行清理整顿。2014年,分两批对长期办学而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17所民办学校,进行评估验收,评估程序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中规定的程序进行,目前其中的13所已审批发证,4所还在整改中。

依法行政,提高服务质量。 为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县教育局先后专门设立民管办和行政审批股,建立了民办教育管理队伍。现在所有已审批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一样,具体管理职责由教育局各股室共同负责。同时,建立责任督学联系制度,使民办教育做到着眼服务、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近期,教育局又将在霍邱教育网上建立民办学校办学信用查询系统,使全县已审批的民办学校信息更加透明公开,大力促进全县民办教育科学发展。 (特约通讯员:王彦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