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政府启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12.06.2015  19:56

近日,东至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至县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东政办〔2015〕37号),围绕统计工作“三个规范”的总体要求,启动全县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一是做好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首席统计员(联络员)制度;进一步落实部门统计调查审批制度;执行县政府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统计信息资源共享,规范统计数据发布制度。

二是做好乡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贯彻执行乡镇首席统计员制度,依法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实行档案规范化管理。

三是做好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化建设。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上联网直报企业须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根据生产经营管理和政府统计需要设置原始记录,并建立健全统计台账。

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责任,把握原则,强化宣传,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