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第九届第四次会议农业类21号提案的回复
耿言安委员,你好!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县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案收悉。经与农委等部门会商,现回复如下:
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将是我委主要工作之一,对此我委高度重视,并按姜鸿杰副县长批示精神安排专人对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状况进行了调查,提出了促进我县电子商务发展初步设想。
我县电子商务工作将主要围绕我县特色产品销售、居民消费、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管理等方面做文章,利用已成型的“两网工程”,即“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做好农村基础网点建设,积极搭建网络购销服务平台,实施电子商务提升、促进工程和典型示范带动工程,创新和完善电子商务工作制度,做好政策保障工作。
另外,在全县商贸流通业“十三五”规划中,我委也把大力宣传和推广电子商务应用,重点发展农村和农产品电子商务,鼓励农村种养大户、经济人、合作社开展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多形式交易,把农产品流通电子商务和农村电子商务应用作为建设我县现代市场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是成立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组,完善电子商务工作运行机制。
二是组织开展全县电商的摸底工作,积极筹建电子商务协会。促进网商抱团发展,通过抱团与生产、物流企业议价,制定行业行为准则等方式,提高竞争力,并引导长丰其他特色产品开展网上销售等,充分起到示范带动效应。
三是搭建农村电商服务平台和物流进农村平台。积极引进大型电商企业入驻长丰,搭建具有长丰特色的农产品服务平台,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基层服务站,探索解决农村(农户、合作社和农企)对接市场的问题。
四是出台扶持政策。研究出台《长丰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长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方案》。明确电商经营主体、相应规模以上平台发展、人才引进、培训等方面激励方案,税费优惠政策等,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同时,在县拟出台的《长丰县扶持产业发展实施意见》中,我委积极争取,对促进我县电子商务发展单列一条即 年在线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零售或批发型电子商务企业,或年服务收入超1000万元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其宽带使用费用、网络通信费用、服务器托管费用等,按实际支出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本县自主创新、自有品牌的电子商务企业对顾客(B2C)平台,年在县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1亿元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是注重人才培育工作。针对我县产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我委将利用省商务厅“商务大讲堂”,主动邀请专家学者以及第三方培训机构或大型电商企业专门人才等进行系统培训,陆续培养一批电子商务领军人才。培训将突出实务操作,注重在摄影美工、广告宣传、营销策略、仓储、包装及职业道德等进行培训,逐步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培育体系。
相信通过几年的努力,县域电子商务必将登上一个新台阶。
欢迎你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谢谢你对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的关注,希望今后继续得到你的关心和支持。
附: 《关于发展长丰电子商务工作的初步设想》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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