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探索农村五保对象“医养结合”养老新模式

22.12.2017  21:46

      为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长丰县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管护入手,于2014年在朱巷镇敬老院开展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设立特护区试点,开启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养老、医护、康复等服务相互融合的医养结合养老新模式。

   先行试点,取得经验

  2014年4月,长丰县安排20万元专项资金,选择基础设施条件比较好的朱巷镇敬老院作为示范点,率先实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特护区试点。特护区设有诊疗室、治疗室、康复室、药品室等,拥有特护床位20张,配有1名专职医生、1名护士、3名护工,执行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护理标准按一级护理(介护)执行,为需要特殊照料的五保供养对象提供专业化全天候、全方位的精心服务。

   抓好示范,逐步推开

  在朱巷镇敬老院特护区运营状况良好的态势下,县民政局与县卫计委协同合作,结合区域内老年人状况,鼓励乡镇敬老院与周边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协议合作,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医疗保健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乡镇敬老院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设置特护区。该县先后投入资金390万元用于特护区建设,2015年建成6个,2016年建成5个,2017年建成2个。随着今年10月份,县城水湖镇敬老院特护区投入运行,该县农村敬老院特护区建设实现了14个乡镇全覆盖。

   制度保障,建后管养

  县民政局先后出台了《长丰县公办养老机构特护区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机构“特护区”运行的通知》,不断加强农村敬老院特护区建后管养。2016年,县财政投入260万元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浴室进行新建、扩建和改造,在特护区增设理发室,改善失能老人生活条件;2017年,县财政投入830万元用于全县敬老院购买空调及环境改造,改善五保供养对象居住条件。县民政局每年还利用财政资金统一为五保供养对象购买长期医疗护理保险,为他们提供更好的人身及医疗保障。2017年该县投入资金85.146万元为7404名五保对象及城镇“三无”人员购买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

  截至2017年10月底,长丰县共建成农村敬老院特护区14个,拥有特护床位320张,已入住失能、失智老人153人。按照失能五保老人比例,特护区共配有专职医生14人,护士14人,护工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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