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扎实做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民生工程
2016年是安徽省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后运行维护纳入民生工程的第一年,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运营水平,提高设施使用效益,怀宁县多措并举,不断加强管养护投入,扎实做好农村五保供养机构运行维护这项民生工程。
一是及时完成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等级评定。年初,对全县20所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认真开展首次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根据供养服务质量、内部管理水平、基础设施条件和组织保障力度,经过各乡镇申报、县民政局实地检查、资料查验、重点抽查等方式进行评定,由低到高划分一星、二星等级供养机构,评定一星级机构11个、二星级机构9个。
二是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实行定额补助管理制度。供养机构等级评定后,按类别实施综合定额补助管理,一星级供养机构内集中供养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4800元,二星级供养机构内集中供养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6000元。
三是发放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补贴。每年县财政和民政部门联合实地核查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情况,按集中供养人数核定工作人员,每名工作人员年工资补贴9600元。
四是发放护理补贴。对敬老院失能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每人每年发放护理补贴费用2400元。
五是安排乡镇敬老院小额运转经费。自2011年以来,县财政每年年初在乡镇预算中直接安排每所敬老院2万元运转经费。
六是推进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相互融合。推进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设置内设医疗机构,月山镇敬老院内设置医务室,小市、黄龙、黄墩、凉亭等敬老院均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医疗服务。
七是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管理。鼓励乡镇敬老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为当地高龄、空巢、留守、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养护服务。目前,小市镇、黄龙镇等公办公营敬老院已开展了为社会老人提供养老服务;月山镇、石牌镇、清河乡、江镇镇等敬老院引入了社会资本合资共建;金拱镇、凉亭乡、洪铺镇、平山镇、黄墩镇、茶岭镇、腊树镇、雷埠乡等敬老院已实行公建民营。
上报单位:怀宁县民政局 |
信息作者:刘宜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