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强化六项措施切实做好孤儿保障工作
今年以来砀山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孤儿保障工作,对孤儿生活、教育、医疗等多方面给予关心,强化六项措施,切实做好孤儿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微信、宣传手册等媒介作用,加大对社会散居孤儿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对监护人依法履行抚养孤儿的义务、保护孤儿的合法权益宣传教育。并公布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发放范围、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三级举报电话,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加强调查审核。对全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逐人调查,严格界定申报范围,及时联合县财政局出台政策将该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包括:父母一方患精神性疾病、正在服刑、被强制戒毒、二级以上重残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另一方死亡、失踪或弃养、患精神性疾病、正在服刑、被强制戒毒、二级以上重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中,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失踪或者弃养两年以上,查找联系不到父母信息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未成年人;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将列入申报范围。详细摸清每个孤儿的生活现状、学习情况、住房情况、身体状况、监护人情况以及已享受救助等情况,做到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进。
三是加强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孤儿按季度审批、年度复查审核和统计报告制,对不在校就读成年且已有自我谋生能力的孤儿,即取消孤儿保障待遇;对新生符合条件的孤儿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因建立收养关系或找到生父母的,即停止孤儿保障待遇,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检查。
四是采取“1+1”双模式加强信息管理。 1、完善纸质档案,对已纳入该县保障范围的孤儿均实行一人一档,一镇一盒,每份档案包含孤儿监护人申请,孤儿及监护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公安、法院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据,民政部门与孤儿监护人签订的协议书等。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健全纸质档案,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在对社会散居孤儿身份认定时,要求村(居)、镇(园区)进行深入调查并逐户走访,从“源头”抓起,把好入口关,严禁弄虚作假,登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孤儿档案信息详实、准确;明确分级管理制度,在县、镇(园区)两级均建立纸质档案。2、建立电子档案,实行孤儿信息网络化建设。将孤儿有关信息上传至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便于加强对孤儿信息的动态管理和及时更新。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更加确保了在无纸化情况下实现一体化办公。在提供档案信息方便快捷的服务方式。更好的对纸制档案原件实行有效保护方式。
五是加强监督指导。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专帐核算,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发放,严禁挤占挪用。
六是加强医疗救助,认真落实兜底脱贫工程。认真落实脱贫攻坚民政工作任务,该县民政局以实施社保兜底脱贫工程为重点,着力制度创新,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保障措施,在安徽省范围内率先完成为辖区内545名孤儿代缴2017年农合资金81750元,切实有效发挥了孤儿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作用,让这些孩子和监护人们真真切切地再一次感受到了党的关怀和温暖。
上报单位:砀山县民政局 |
信息作者:胡笑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