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强化临时救助工作织牢社会救助“安全网”

08.03.2016  16:54


      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及时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该县不断强化临时救助工作,出台了《蒙城县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将临时救助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2015年,全县临时救助资金总量达到299.1万元,全年实施临时救助1311户次。

      该县及时扩大保障范围。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科学合理确定救助标准。单次救助金额原则上为城市低保标准的2-10倍。原则上一个家庭或个人同一事由一年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临时救助;特殊情况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一年内可以给予两次救助。简化审批程序,从网上办理,变以前群众跑腿、干部跑腿为“数据跑腿”,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积极落实主动救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及时帮助辖区内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的家庭或个人从网上提出救助申请。

上报单位:蒙城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吴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