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开展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08.03.2016  12:05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全面提高农村敬老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按照《安徽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长丰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村敬老院等级申报工作。等级评定采用星级制,从敬老院的机构设置、配套设施、人员配置、服务管理等方面进行打分,从高到低依次为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3个等级。

  评定活动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方式进行。第一阶段各乡镇根据《安徽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参考指标》认真开展自评,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予以整改,县(区)民政局对本辖区内的农村敬老院进行复查审核,其中三星供养机构报市民局复核。第二阶段市民政局比照评定标准对县(区)申报的三星级敬老院进行复核,并报省厅检查验收,省厅将对验收合格的星级敬老院备案。

  根据等级评定要求,结合我县农村敬老院实际情况,我县此次申报二星敬老院17个,申报一星敬老院1个。

上报单位:长丰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庞红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