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开展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月活动

03.11.2014  17:29

  为大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认真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工作,郎溪县决定11月份开展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月活动。交通安全教育月活动由县教体部门牵头,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机等部门密切配合,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为主体责任单位。

  通过交通安全教育月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学生交通安全防范能力。交通安全教育月活动根据学生身心特点,采取分类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针对中职、中学生要突出安全驾驶电动自行车、安全骑自行车宣传教育;针对小学生要突出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宣传;针对幼儿园要加强交通安全启蒙教育,引导儿童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同时,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广大师生和家长宣传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等工作。

  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学校宣传橱窗、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知识竞赛、图片展、致家长一封信以及家长会等多形式、多渠道集中开展一次中小学生、幼儿及其家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采用喜闻乐见的形式,规范、系统地开展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得到持续发展。

  各校园要切实加强学生幼儿交通安全管理,沿国省道及县乡道路中小学要加强学生路队建设与管理,加强骑车上下学学生的档案建设与管理,加强校园上下学时段的安全管理,加强接送学生上下学社会车辆的管理。县教体、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机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查处各类从事非法运载中小学生及幼儿上下学的非法车辆、严重超员等各种违法行为,确保学生乘车安全。(王贵华 潘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