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妇联启动第二届“生态文明家庭”评比表彰活动

11.07.2014  20:32
  7月10日,石台县妇联正式启动了第二届“生态文明家庭”创评活动。

  此次评选“生态文明家庭”面向开展美好乡村创建的11个重点村、仁里镇各社区及国家、省、市巾帼文明岗等16个单位的居民家庭。评选条件为:家庭成员遵纪守法,热爱集体,热心公益,无违纪违规行为;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美好乡村创建、“清洁家园”和“清白行动”,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家庭和睦,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团结,家庭成员无赌博现象,不参与邪教活动;移风易俗,勤俭办事,反对封建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家庭成员具有良好的生态文明意识,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环保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符合“三好”(家庭成员卫生习惯好,庭院内外环境卫生好,屋前屋后绿化美化好)、“三节”(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粮食)、“三无”(无捕杀野生动物行为、无乱伐阔叶林行为、无种植黑木耳等食用菌行为)标准;家庭事迹突出,带动邻里、影响村(社区)、辐射社会的示范效应大,效果好。

  评选表彰活动将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办法最终评选产生105户“生态文明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