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套打“组合拳”攻坚困境儿童救助“硬骨头”

06.02.2017  17:33

      社会孤残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作为两个特殊群体,始终牵动民心。砀山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本着“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近年来该县孤儿、农村“留守”儿童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健全、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利用契机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微信、宣传手册等媒介作用,尤其是春节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时机,加大对社会散居孤儿政策和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宣传力度。

      二是签订责任确认书,加强监护责任。发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对监护人依法履行抚养对孤儿和农村留守儿童等困境儿童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积极发动签订监护责任确认书。

      三是扩大保障范围。及时在孤儿救助基础上及时将四大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孤儿范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包括:父母一方患精神性疾病、正在服刑、被强制戒毒、二级以上重残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另一方死亡、失踪或弃养、患精神性疾病、正在服刑、被强制戒毒、二级以上重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中,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失踪或者弃养两年以上,查找联系不到父母信息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未成年人;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将列入申报范围。

      四是提前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为了让孤残儿童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民政局及时制定2017年度1-3月份孤儿基本生活费,此项救助资金在1月26日(农历年二十八)发放到位,共发放资金108.24万元,救助549人(集中69人,资金207000元 ;分散480人,资金875400元)。

      五是孤儿救助阳光下进行。坚持阳光申请、阳光审批、阳光发放的原则,严格坚持三级审批原则,公开公示办理流程,并及时在县财政局网站动态公示最新孤儿保障名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做到“应保尽保、一个不漏”。

      六是加强关爱制度,让孤儿、留守儿童不孤单。加强与妇联、红十字会、卫计委、住建局、文化局等部门协商力度,加强联合关爱制度,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大礼包,建设农家书屋等措施,带领他们走上致富路,让孤儿、留守人员不孤单,温暖他们的心窝。

 

上报单位:砀山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胡笑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