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县人口计生委主动与卫生、公安加强协作配合,经常联系,定期沟通,通报有关出生人口信息,实现出生人口数据共商、信息资源共享。
二是加强出生及时有效登记。 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和管理。对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拒不提供有效身份证者,即时报告县人口计生委,由县人口计生委负责核对真实身份后,进行补录。在登记上报工作中出现瞒报、虚报、错报、篡改出生人口信息、统计人员弄虚作假,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给相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三是加强培训。 组织全县卫生医疗机构实名登记微机员、乡镇计生办微机员和计生专干进行业务学习和集中培训学习,努力提高信息交流平台操作应用水平。
四是加强督查。 县人口计生委和县卫生局联合定期对出生实名登记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并把此项工作纳入计生、卫生双向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确保出生实名登记工作落到实处。(辛长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