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 坚持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制度到位。由村(居)信息员负责对流入、流出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采集登记,由乡镇审核并录入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并每月进行一次信息更新。
二是 坚持例会制度。每月召开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例会,镇村二级把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纳入计生月例会内容。
三是 坚持平台互查制度。县级每月组织流管员开展一次流动人口平台信息互查活动,并将互查结果及时挂网上要求乡镇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四是 坚持信息通报制度。县人口计生委主动协调县直相关部门,每月定期通报流动人口婚姻信息、生育信息、新生儿入户等信息,实现县内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孙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