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司法局率先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01.08.2014 12:36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是迅速部署、限期落实。省厅和市局关于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指导意见下发后,该县司法局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进行专题部署,将相关工作落实到位。二是严格标准、择优选聘。县司法局严格把关,按照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心法律顾问工作的标准,采取律师事务所推荐、主管部门审查把关,择优选定了安徽皖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并签订了顾问合同,发放了聘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作内容、工作纪律等事项。三是健全机制、形成长效。该县司法局研究制定了法律顾问常态化、规范化运作制度,将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和法治建设考核内容,畅通了法律顾问履职渠道,为法律顾问履职营造良好氛围。
(来安县司法局)
本文来源: 司法厅
01.08.2014 12: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