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召开农村宅基地改革登记档案管理培训会

06.04.2016  13:36
2016年4月1日,金寨县召开农村宅基地改革登记档案管理培训会,全县23个乡镇、村全体干部、县直各单位领导干部参会,副县长朱宽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4年,金寨县作为全国15个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之一,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强力推进,档案工作同步跟进。为进一步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登记档案工作,会议明确档案工作“四原则、四要求”。

      “四原则”: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县政府是农村宅基地改革登记工作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改革建档工作的领导。县宅改主管部门严格执行档案法律法规规定,在县党史县志档案局的监督指导下,对农村宅基地改革登记工作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制度、统一标准规范。二是坚持分级管理。县、乡镇、村在形成、积累、收集和整理档案过程中,本着“管理需要、利用方便”的原则,明确各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归档时间、归档质量要求、整理规范等。县宅改办要认真抓好本级农村宅基地改革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建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监督、指导村级建档,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农村宅基地改革登记档案。三是坚持分类归档。农村宅基地改革登记工作形成的档案,一般可分为文件档案、业务档案、声像档案三类,要分类规范整理。四是坚持集中保管。由建档单位集中保存,不得分散。县宅改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要确保农村宅基地改革登记档案有专人管理、有专柜存放、有合适的保管场所,并采取规范防范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四要求”:一是要抓纳入,促同步。要将建档工作纳入农村宅基地改革登记工作重要内容和业务流程,坚持档案工作与农村宅基地改革登记各项工作同步进行,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农村宅基地改革登记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安全。二是建体系,促落实。要建立健县、乡、村三级档案管理指导服务体系,强化意识、主动跟进、专人专抓。三是要抓培训,促提升。县党史县志档案局作为档案业务监督指导部门,根据农村宅基地改革登记工作开展进度,及时抓好基层档案人员培训,增强档案管理意识,提升档案工作水平。四是建机制,促规范。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岗位职责制,明确专人做好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乡(镇)和村级的指导、监督,确保农村宅基地改革登记工作规范建档、规范整理、及时移交。

      会上县党史县志档案局对农村宅基地改革登记档案工作收集、分类整理、专项验收、及时移交等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