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全县危险物品安全专项检查督查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8月12日晚11时30分许, 天津 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组织强有力力量,全力救治伤员,搜救失踪人员,尽快控制消除火情;注意科学施救,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切实保护救援人员安全;查明事故原因,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及时公开透明向社会发布信息;做好遇难人员亲属和伤者安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要督促各地强化责任,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及省、市、县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危险物品安全专项检查督查的紧急通知》(皖安明电〔2015〕2号)文件的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立即开展危险物品安全专项检查督查。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督查范围 全县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和处置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检查督查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 1.开展 石油 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专项整治情况; 3.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4.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生产储存场所自动化控制水平是否达标,安全设施和应急装备的配备是否到位有效,现场作业规程是否健全并得到严格遵守,从业人员是否熟知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等; 5.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治理进展情况; 6.城市燃气输送、储存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7.打击违法灌装、非法改装车辆用以运输危化品的违法行为情况; 8.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对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情况;道路行驶中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紧急切断装置的安装使用情况。 (二)烟花爆竹。 1.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工作措施情况; 2.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3.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情况。 (三)民爆物品。 1.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执行情况; 3.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 6.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7.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销售行为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习总书记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要求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回头看”督促检查等方式,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综合监管责任,加强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对检查督查重点要做到“全覆盖”,摸清底数、深查问题,彻查隐患,落实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实行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二)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从即日起对所属区域和行业开展自查,自查率要达到100%,并将自查情况登记造册(详见附件1、附件2),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于8 月21 日前汇总上报至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三)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要做到“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四)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对先进典型经验要加强交流推广,对反面典型案例要曝光警示,加大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力度,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附件:1. 祁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督查检查责任分工一览表 2. 祁门县危险物品安全专项督查检查情况汇总表 3、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 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2015〕3号)
祁门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8月17日
抄报:市安委办,县委办、县政府办。
附件1
祁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督查检查责任分工一览表
序号 | 部门 | 主要任务 |
1 | 安安监局 | 负责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的督查检查 |
2 | 经信委 | 除开发区企业和林业工业企业外,负责全县规上企业,电子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排查检查 |
3 | 开发区 | 负责开发区内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排查检查 |
4 | 林业局 | 负责林产工业企业使用危化品的排查检查 |
5 | 住建委 | 负责城镇燃气储罐站、零售经营单位和燃气管道安全督查检查 |
6 | 公安局 | 负责民爆经营、使用单位安全督查检查和烟花爆竹公共安全 |
7 | 交通运输局 | 负责危化品运输单位、车辆、人员的排查检查 |
8 | 商务局 | 负责全县加油站及其油气罐区安全督查检查(含高速公路加油站) |
9 | 发改委 | 负责把好新、改、扩建项目审批关 |
10 | 市场监管局 | 负责危化品储罐等特种设备安全排查检查,如虹川公司液氧罐 |
11 | 卫计委 | 负责医用危化品安全排查检查 |
12 | 农委 | 负责农药经营、储存等安全排查检查 |
13 | 环保局 | 负责危化品生产、使用等单位的环境安全管理以及危废处置 |
14 | 教育局 | 负责学校实验室危化品安全排查检查 |
15 | 交警大队 | 加强道路运输危化品安全检查,加大执法力度 |
16 | 消防大队 | 加强危化品重点单位的安全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
17 | 各乡镇政府 | 祁山镇组织社区排查全镇危化品储存、使用单位、场所,其他乡镇结合实际进行全面摸排 |
各责任单位必须于8月21日(星期五)前将督查检查情况汇总表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汇总后上报。
附件2
祁门县危险物品安全专项督查检查情况汇总表
报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所在地 | 企业生产经营范围及涉及的危险物品种类 | 检查隐患情况 | 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 备注 | |||||||||||||||||||
一般隐患数 | 重大隐患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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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实施单位负责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
1、 http://zw.huangshan.gov.cn/皖安明电15号.doc |
2、 http://zw.huangshan.gov.cn/国务院安委会文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