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制定县区民宗工作信息报送考核办法

09.07.2016  07:45

为优质高效地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近日淮北市民委(宗教局)制定了旨在提高县区民宗工作信息报送效率的考核办法,并以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县区要确定分管领导,着重督查民族宗教方面的信息报送工作。

 

二是县区民族宗教部门要指定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三是县区民宗局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写信息,每月编写信息不少于2条;部门(信息员)采编上报信息不少于3条。要建立激励机制,形成人人都当信息员,齐心协力抓信息的良好工作局面。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对县区民族宗教信息报送情况进行考核。县区民宗局主要负责人当月编写信息没有完成2条的,每少报1条得负1分;民宗局当月上报信息不足3条的,得负1分;当月没有信息上省民委(宗教局)网站(不少于1条信息)的,得负1分。

 

四是市民委(宗教局)机关各科室每人每月编写信息不少于2条,对不重视信息编写,任务完成较差的,不予评先评优。

 

五是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将县区报送情况反馈县区分管领导,得分纳入县区民族宗教工作年度目标考核总分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