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14个县(区)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 增强规模经营农户应对大灾风险能力

16.07.2017  11:04

  安徽网络广播电视台7月16日讯(记者:徐军、实习生:马燕)省财政厅新近下发通知,明确在定远、霍邱、无为等14个县(区)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加大对适度规模经营农户的农业保险支持力度,增强其应对大灾风险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本次试点的14个县(区)包括:定远县、霍邱县、无为县、枞阳县、庐江县、寿县、望江县、涡阳县、宣州区、太和县、贵池区、埇桥区、怀远县、含山县。农业大灾保险试点与现行产粮大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相衔接,把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引导农业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省财政厅金融处主任科员刘凌列:“对50亩以上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也就是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还有农村合作社纳入了本次大灾保险的试点支持范围。

  试点保险标的为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针对试点县区的全体农户,推出保险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部分的基础农业保险;针对承包面积为50亩以上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推出专属农业保险,保障水平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地租”。刘凌列:“针对新型规模经营主体,除了原来保障直接物化成本的部分以外,保额加入了地租成本,加起来以后,总的保额,水稻是800元每亩,小麦是650元每亩,玉米是550元每亩。

  试点地区农业保险由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愿投保,中央、省、市县财政共补贴保费80%,农户自缴保费20%。为进一步提高赔付水平和赔付金额,增强适度规模经营农户防范和应对大灾风险的能力,中央财政补贴各类种植业险种设置的起赔点不得高于20%,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实际,科学合理的设置相对免赔。刘凌列:“在同等的受灾情况下,赔付水平至少提高了10%。

安徽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 赔付水平至少提高10%
  (记者汪奥娜)记者从安徽省财政厅了解到,徽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