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安徽1市11县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方案获批复

24.03.2015  11:01

        人民网合肥3月20日电(韩震震)3月20日,安徽省发改委发布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和环境保护部下发《关于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方案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原则同意安徽省上报的黄山市、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歙县、休宁县、祁门县、黟县、石台县、岳西县、金寨县、霍山县等1市11县(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方案。

        人民网安徽频道从安徽省发改委规划处了解到,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是以建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目标,探索限制开发区域科学发展的新模式、新途径。

        此次安徽获批的1市11县(区)中,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有岳西县、金寨县、霍山县、石台县,安徽省重点生态功能区有歙县、黟县、祁门县、休宁县、黄山区,上述9个功能区都属于限制开发区域;屯溪区、徽州区属于安徽省重点开发区域。

        “黄山市因为所辖县区都是试点,所以这个市也是作为试点的。”安徽省发改委规划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安徽省此前出台了《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将安徽的国土空间划分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

        批复要求各地根据试点示范方案明确的模式和路径,着力推进实施各项重点任务,进一步落实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形成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实现到2020年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莫定坚实基础。

        批复指出,各地应结合市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将试点示范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纳入市县“十三五”规划统筹推进实施。

          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将通过编制实施国家“十三五”规划,出台实施主体功能区投资、产业、环境保护等配套政策,调整完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协调增加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等途径,进一步加大对安徽省1市11县(区)的支持力度。  (3月20日人民网安徽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