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创新思想推动新一轮退耕还林
22.05.2015 11:45
本文来源: 林业厅
一是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加强发动引导,不强迫命令,不强推强退,不“一刀切”,充分尊重农户意愿。
二是明确范围,科学实施。刚性执行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明确工程范围和建设重点,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在巩固上一轮退耕还林成果的同时,在非基本农田范围内合理规划新一轮退耕还林。
三是重点突出,规模实施。与全县连片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旅游发展等相结合,突出重点,引导农户实行“一村一业、整村推进”,适度规模组织实施。
四是落实责任,依法管理。县林业、国土、农业等部门为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的行业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为辖区内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实施责任主体。县级部门、乡镇联动建立健全退耕还林领导机制、监督机制和部门协调机制,对工程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指导和监管,提供政策资金支持、科学技术服务,加强组织实施和建档建制等基础工作,努力提高规范化、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是尊重规律,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立地条件,适地适树,宜乔则乔,宜灌则灌,鼓励林药、林草、乔灌相结合。同时不限定生态林和经济林的比例,重在增加被盖度,减少坡耕地水土流失,增加农民收入。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2.05.2015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