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安徽省扶贫重点县农村小学美术音乐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27.06.2014  15:39

皖教秘师〔2014〕41号

有关市教育局,淮南师范学院:

根据我省2014年“国培计划”规划和教师培训工作安排,结合边远、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美术、音乐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与美国科技教育协会(ESS)合作,共同实施安徽省扶贫重点县农村小学美术音乐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ESS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ESS项目培训我省30名小学美术教师和30名小学音乐教师。通过实施ESS项目,对边远、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美术和小学音乐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促进参训教师提高美育教育能力和专业素质,提升学科教学能力,改变教育教学行为。

二、培训对象

根据ESS项目宗旨,参训教师应来自我省大别山区及皖北地区,未曾参加过“国培计划”和省级教师培训项目,年龄在50周岁以下,原则上具有相应学科学历并从事小学美术和小学音乐教学工作。

三、实施时间

ESS项目分三个阶段实施。

1.集中培训:2014年7月16日—7月21日,根据培训日程安排实施集中面授。

2.训后跟踪:2014年7月22日—8月21日,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跟踪指导参训教师的返岗校本研修。

3.成果展示:2014年12月1日—12月31日,交流教育教学经验,展示培训研修成果。

四、培训机构

采用邀标方式,委托淮南师范学院承办ESS项目。

五、总体要求

1.加强组织管理,建立机制制度。各有关单位应成立ESS项目工作组织领导和业务管理机构,建立有效机制和各项制度。明确工作任务、职责要求和人员分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项目合作、信息沟通和情况通报,实行协作联动制度。

2.做好参训教师选派和监管工作。有关市教育局应严格按照培训对象条件要求,认真遴选参训教师,按时报送培训对象信息。及时通知参训教师参加培训,确保参训率100%。加强参训教师返岗校本研修的过程监管,提高培训效果。

3.做好ESS项目实施和指导工作。ESS项目承办单位应根据参训教师培训需求,精心研制有针对性的培训实施方案,组建高水平培训团队,配置优质培训资源,采用有实效性的方式方法,高质量地实施培训。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落实训后跟踪,加强与市县合作,切实提高参训教师返岗校本研修的效果。

4.严格项目经费使用管理。ESS项目承办单位应将项目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部门以及ESS的监督检查。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租用费,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参训教师食宿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厉行勤俭节约;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按财务规定报销。

请相关市教育局按照名额分配指标(附件1),将培训对象信息汇总表(附件2)一式三份,于7月4日前报送淮南师范学院ESS项目执行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版。联系人:刘媛媛,联系电话:0554-6672532,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学院路淮南师范学院东校区继续教育学院,邮编:232001。

附件: 1.培训对象名额分配表

          2.培训对象信息汇总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