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六位一体”监督推动民生工程实施

11.08.2014  13:20

    记者从五河县民生办了解到,今年该县通过借助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功能,搭建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的民生工程督查平台,在安排上统一部署,在分工上突出重点,形成“六位一体”立体式监督体系。 
        该县坚持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各乡镇、县直牵头实施部门根据年初与县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全面查找在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足和差距,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法,并上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工程督查小组根据自查上报情况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督查,督查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全县,同时,对需要整改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根据工作需要,将协调县委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县政府督查和目标管理办公室、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民生办,组成检查组,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地点随机确定,对有关单位进行督查、询问,对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根据民生工程实施的时间要求,结合民生工程实施进度,县民生工程督查小组进行专项督查。在进行专项督查的同时建立和完善公众督查机制,积极主动吸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政务督查,形成“政府主导,民众参与”良好局面。按照“公开任务目标、公开责任体系、公开工作计划、公开进展情况”的要求,利用各种社会公开栏和新闻媒体,随时公开动态情况,实施公开挂牌督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该县对每一个民生工程项目实行事前进行实施内容、受益对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事中进行监督管理、事后进行实施效果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同时现场进行验证评分,并将月度督查结果直接汇总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基本形成事前审核检查、事中跟踪监控、事后追踪问效等多种方式,确保工作精细规范、有序推进。 
        在推进实施民生工程中,为了巩固提升民生工程惠民实效,该县还聘请10名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担任民生工程特邀监督员,随时督查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查阅工程档案。在民生工程项目所在地聘请农民代表为工程义务监督员,让人民群众参与到民生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中来,切实加强监督。 
        为了强化责任、提高效能,便于问责,县政府与各镇、各实施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主要领导亲临一线协调指挥。同时建立目标责任体系,明确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经办人员为责任人,全县民生工程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单位协同推进、县乡镇上下联动的格局,有力地推动了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