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全力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

30.11.2016  03:31

近年来,濉溪县以争取示范创建达标、提升安全保障水平为目标,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全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全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明确工作目标。2015年、2016年县政府工作报告均明确提出了“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争创食品安全示范县”。2016年,县政府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意见》,明确全县上下争创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工作目标。

健全组织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建立了分层管理机制。县政府成立食安委,下设食安办,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11个镇和1个经济开发区均设立了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各镇食安委主任由镇(园区)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由镇(园区)分管负责人担任,并指定专人担任办公室联络员。各镇食安办业务上接受县食安办指导,进一步理顺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机制,县政府与各镇政府、各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2016年县政府将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对镇(园区)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实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镇党委政府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严格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责任,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从2011年起该县将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完全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投入,做到专款专用于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风险监测、应急处置、科普宣传、举报奖励等。2016年该县人均拥有食品安全监管经费,较以前有明显增长,为示范县创建工作提供坚实有力支撑。

建立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全县聘请500余名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县、镇、村三级全覆盖。在全市率先解决“四员”部分工作经费,调动“四员”工作积极性。对“四员”开展了食品安全常识、法律法规及监管技能等知识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和工作水平。

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落实食品安全民生工程,积极与市食药监局、县财政局、县民生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主动对接,推进5个食药所和1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快速检测室规范化建设和运行,充分发挥检测机构作用,承担了对进市场的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增强检测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高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以“3.15”消费者维权日、“四五”普法宣传日、“食品安全江淮行”“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为载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与广电部门加强协作,在当地广播电台循环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制作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资料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及《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群众提高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了“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先后开展学校食堂、校园周边、农村食品市场、肉制品、乳制品、汛期死亡畜禽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2016年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6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