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全力打造环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

10.02.2015  12:45

十二五”以来,我县整合各类资金累计投入50多亿元,用于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特别是近两年,抢抓市委市政府利用国开行资金实施环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项目的机遇,持续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共争取一、二期项目17个,总投资35亿元,已完成投资约20亿元,涉及入湖河道水环境整治、环湖湿地净化、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等方面。目前,一期项目除蒋口河综合治理工程计划年内完工外,其余项目均已完工;二期项目全部开工;三期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部分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四期项目初步谋划13个,总投资约25亿元。我县抢抓机遇,多措并举,奋力打造一个绿色、可持续、高质量的生态文明示范区。

强化生态理念。历届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倡导发展绿色GDP和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提高生态文明意识,构建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建立了严格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完善体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评价考核制度;科学划定和保护生态红线;建立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项目准入和退出制度。

强化规划布局。落实示范区空间规划,提高空间利用效率,合理控制开发强度。按照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合肥市“1331”空间发展规划,我县划分了五大功能片区,利用近20%的空间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超过80%的空间作为生态屏障,发展现代农业和休闲旅游,打造合肥现代化国际都市区的后花园,实现城镇、产业与生态文明建设同步提升,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产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

强化转型升级。树立可持续发展战略,致力产业转型升级。快速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公共安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以苗木花卉为代表的生态农业,加快推进旅游、健康养老、文化休闲、物流等现代服务业。
强化体制创新。成立高规格的环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分管副县长任办公室主任,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坚持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协同作战。相关乡镇及县直单位成立项目工作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负责项目日常工作,一个项目一个组织。创新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组建县水利工程管理局,明确涉水项目由县水利工程局负责实施,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由县重点工程管理局负责实施,乡镇负责环境保障,各有关部门建立绿色通道,加快前期审批,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强化制度建设。严格工程变更,制定出台《肥西县环巢湖生态示范区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示范区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强化监督,出台示范区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县监察局、环湖办、审计局等单位定期监督项目建设,执行严格的问责制度,做到有错必究,确保项目合规高效推进。规范程序,按照环巢湖项目和市县大建设的规范要求,编制项目工作手册,明确项目流程,确保项目可研、初步设计、一书两证等环节办理到位。加强调度,落实“周报告、月调度、季检查”制度,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解决问题,编制简报,不定期深入现场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周扬  蒲凌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