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流通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加快发展流通产业,是加快推进濉溪转型发展,实现皖北率先崛起的重要战略举措。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2〕42号),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围绕提高流通效率、方便群众生活、保障商品质量、引导生产发展和促进居民消费,按照市场主导、产业支撑、创新驱动、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创新流通业态、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提升我县流通产业现代化水平。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县初步形成以覆盖城乡的各类商业零售网点为基础、各类批发市场和物流中心为骨干、各类流通企业为主体的现代流通网络。
到2020年,基本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布局合理、城乡一体、功能完备的现代流通体系,流通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
——流通规模逐步扩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00亿元,年均增长13%,限额以上流通企业达到150家,社会贡献度进一步提高,流通产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2%。
——市场体系更加完善,建成年交易额亿元以上市场5个(建材市场、再生资源集散市场、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农机交易市场、列山路电动车交易市场),建成年交易额5亿元以上工业品批发市1个,提升年交易额20亿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1个,完成城市社区菜市场标准化改造,实现商贸中心覆盖所有中心镇,直营连锁店覆盖所有中心村。
——流通网络进一步健全,布局更加合理,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效果显著,批发零售企业流动资产周转速度加快,社会物流总费用与生产总值的比率明显降低。
——流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信息技术广泛应用,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和统一配送流通方式的比例逐步提高。流通产业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引导带动工农业生产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促进消费的作用显著增强。
——流通主体的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形成一批网络覆盖面广、主营业务突出、品牌知名度高、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和知名品牌。
——流通发展环境显著优化,市场运行更加平稳规范,居民消费更加便捷安全,社会信用体系和公共市场监管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主城区商业中心建设。依托老城改造、新城完善、新区建设,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现代流通产业发展聚集区。重点推进中原商厦、百货公司、饮服公司、三堤口工业品批发市场、环球国际商贸综合体等地块的开发改造,完善淮海路商业街功能,提升业态水平。
(二)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支持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支持主城区和乡镇农贸市场改造建设,构建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起点,县乡农贸市场为节点、社区(乡镇)菜市场为终端,连锁生鲜超市、农产品直销平价店、车载流动网点为补充城乡一体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支持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实体,升级改造和新建低温储藏设施,逐步建立从“田间到餐桌”全面覆盖的果蔬、肉类等特色农产品一体化冷链物流体系。加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到2020年,初步形成覆盖全县城乡的追溯网络架构,实现肉菜追溯基本覆盖。支持骨干流通企业、农业生产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开展农批、农超、农校、农餐对接和农产品直供直销。
(三)完善工业品现代流通体系。加快开发改造三堤口工业品批发市场,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工业品市场建设,形成以大型批发市场为支撑,城市商业中心为主导,以商业街为特色,以社区和乡镇超市、便利店为基础,形成渠道多样、业态丰富、功能完善、城乡畅通的工业品现代流通体系;鼓励工业品连锁店建设,支持仓储会员店、工厂直营店、连锁便利店、无店铺经营等新型业态,加快形成差异化、便利化、多元化的零售网络体系;支持流通企业建设工业品配送中心,建立城乡一体化的营销网络,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渠道。
(四)建立药品现代流通体系。支持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延伸流通网络;支持开发区药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发展信息化的电子结算支付方式,促进物联网技术的广泛使用,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增强服务能力和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促进药品流通产业发展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
(五)健全生产资料现代流通体系。支持从事煤炭、石油、钢材、有色金属、汽车、建材、农机、木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流通的龙头企业,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延伸产业链,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生产资料营销配送网络。支持百善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农机交易市场、开发区工业品交易市场、二手车交易市场、淮海木材市场建设,繁荣淮海国际商城,打造集交易、展示、仓储、加工、物流配送、价格发布、信息引导、技术金融服务为一体的皖北区域性生产资料交易中心。
(六)改造提升商贸服务业体系。开展特色商业街区、商贸功能区创建,发挥商贸服务业的集聚带动和辐射效应。支持濉芜产业园华东商贸城和餐饮一条街建设;支持六小(西)商贸综合体建设和百货公司商贸项目建设;支持发展经济型住宿业,开展绿色饭店创建活动,鼓励连锁住宿企业开展住宿、餐饮一体化服务;支持建设家庭服务网络中心,培育管理规范、连锁经营的大型品牌家政服务企业;支持会展业发展,培育面向本区域的专业化品牌化展会;鼓励发展租赁业、拍卖和典当业;支持建立经纪代理、管理咨询、市场调查、服务外包等商务服务业。
(七)建立完整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重点推进百善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建设,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建设分拣中心、绿色回收站、报废汽车拆解处理。到2020年全县初步建立起符合城乡建设规划,网络完善、技术先进、分拣加工处理能力强、管理规范的现代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各主要品种废旧商品回收率达到80%。
(八)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积极培育壮大流通主体,支持骨干龙头企业通过参股控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跨行业、跨区域兼并重组,提升规模化、品牌化、信息化水平,培育拥有自主品牌、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区域流通企业集团。积极引进大企业来濉投资,设立法人企业,壮大流通主体。鼓励建设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融资、市场开拓、科技应用和管理咨询等服务,集成促进政策、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中小微流通企业专业化、特色化、精品化发展。扶持达到限额以上销售规模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为法人企业。加大限额以下企业的培育力度,对新增限额以上流通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九)启动品牌推广工程。鼓励流通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积极参与全省、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建设,鼓励流通企业申创“中国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支持“老字号”企业加快产业开发、品牌建设,培育一批质量过硬、信誉度高的知名产品品牌,提高地产品核心竞争力;支持举办和参加全国性农产品、工业品展销活动。
(十)推进物流配送工程。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建设农产品、工业品、生产资料等跨区域运输的城际配送网络,实现干线运输与城市配送、农村配送的有效衔接。以服务工业生产企业、商贸服务业和居民消费为目标,加强城市配送体系建设,实现城市配送与商贸服务网点、居民居住区的有效衔接。加快物流园区建设,提升服务功能和信息化应用水平。重点推进开发区工业品物流园区、百善农产品物流园区、临涣煤化产品物流中心、南坪粮油物流中心和县城日用消费品物流中心建设。
四、支持政策
(十一)严格落实商业网点规划。完善社区网点配置,新建社区(商住小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随意改变必备商业网点的用途和性质,拆迁改建时应保证其基本服务功能不缺失。
(十二)加大流通业用地支持力度。对省市级重大流通业项目和县政府鼓励的流通设施建设优先工地。鼓励以租赁方式供应流通业用地。区域性生产资料集散市场、再生资源集散市场、配送中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和配送中心的建设用地面积,由商务、国土资源部门按照节约资源、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产业规划、投资规模、用地标准具体确定。
(十三)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县财政每年安排现代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并逐步扩大规模,支持公益性流通设施、市场体系、流通信息化建设,家政和餐饮等生活服务业、中小流通企业发展、绿色流通、扩大消费等,严格资金使用监管,切实加强绩效评估。支持其投资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为流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我县流通产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动产、仓单、商铺经营权、租赁权等抵押融资。发挥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典当等行业作用,加大对小微流通企业的金融支持。
(十四)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全面落实国家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政策,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有条件的鲜活农产品。落实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环节增值税优惠、家政服务企业营业税免征和总部在濉溪的跨地区发展连锁企业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等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流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流通企业开发电子商务平台、信息系统等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费用,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规定,享受相关优惠。
五、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流通产业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统筹协调和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并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要加大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流通产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快推动全县流通产业改革发展。
(十六)强化政策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严格执行县加快流通产业改革发展的支持政策,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有本部门特色的促进政策,形成政策合力。坚持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认真梳理一批流通产业改革发展的重点项目,实现项目带动与政策驱动有机结合,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加强资金管理,商务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濉溪县促进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确保政策资金发挥引导作用。
(十七)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流通产业人才培育、引进和交流,大力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提高流通专业人才培养水平,着力培养一批懂得管理、善长经营、熟悉市场的高层次流通企业家。加强基层流通管理队伍建设,不断增强管理和服务现代流通业的能力。
(十八)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行业协会为流通企业提供法律、政策、管理、技术、市场信息等咨询,以及人才培训等服务。完善流通行业协会的运行机制,引导行业协会组织制定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评价,及时反映行业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十九)健全统计和监测制度。加快建立科学规范的流通统计调查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水平。加强零售、电子商务、居民服务、生产资料流通等重点流通领域的统计数据开发应用,提高服务宏观决策和企业发展的能力。扩大城乡市场监测体系覆盖面,优化样本企业结构,推进信息采集智能化发展,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加快监测信息成果转化。
2014年3月16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流通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加快发展流通产业,是加快推进濉溪转型发展,实现皖北率先崛起的重要战略举措。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2〕42号),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围绕提高流通效率、方便群众生活、保障商品质量、引导生产发展和促进居民消费,按照市场主导、产业支撑、创新驱动、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创新流通业态、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提升我县流通产业现代化水平。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县初步形成以覆盖城乡的各类商业零售网点为基础、各类批发市场和物流中心为骨干、各类流通企业为主体的现代流通网络。
到2020年,基本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布局合理、城乡一体、功能完备的现代流通体系,流通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
——流通规模逐步扩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00亿元,年均增长13%,限额以上流通企业达到150家,社会贡献度进一步提高,流通产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2%。
——市场体系更加完善,建成年交易额亿元以上市场5个(建材市场、再生资源集散市场、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农机交易市场、列山路电动车交易市场),建成年交易额5亿元以上工业品批发市1个,提升年交易额20亿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1个,完成城市社区菜市场标准化改造,实现商贸中心覆盖所有中心镇,直营连锁店覆盖所有中心村。
——流通网络进一步健全,布局更加合理,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效果显著,批发零售企业流动资产周转速度加快,社会物流总费用与生产总值的比率明显降低。
——流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信息技术广泛应用,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和统一配送流通方式的比例逐步提高。流通产业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引导带动工农业生产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促进消费的作用显著增强。
——流通主体的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形成一批网络覆盖面广、主营业务突出、品牌知名度高、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和知名品牌。
——流通发展环境显著优化,市场运行更加平稳规范,居民消费更加便捷安全,社会信用体系和公共市场监管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主城区商业中心建设。依托老城改造、新城完善、新区建设,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现代流通产业发展聚集区。重点推进中原商厦、百货公司、饮服公司、三堤口工业品批发市场、环球国际商贸综合体等地块的开发改造,完善淮海路商业街功能,提升业态水平。
(二)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支持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支持主城区和乡镇农贸市场改造建设,构建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起点,县乡农贸市场为节点、社区(乡镇)菜市场为终端,连锁生鲜超市、农产品直销平价店、车载流动网点为补充城乡一体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支持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实体,升级改造和新建低温储藏设施,逐步建立从“田间到餐桌”全面覆盖的果蔬、肉类等特色农产品一体化冷链物流体系。加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到2020年,初步形成覆盖全县城乡的追溯网络架构,实现肉菜追溯基本覆盖。支持骨干流通企业、农业生产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开展农批、农超、农校、农餐对接和农产品直供直销。
(三)完善工业品现代流通体系。加快开发改造三堤口工业品批发市场,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工业品市场建设,形成以大型批发市场为支撑,城市商业中心为主导,以商业街为特色,以社区和乡镇超市、便利店为基础,形成渠道多样、业态丰富、功能完善、城乡畅通的工业品现代流通体系;鼓励工业品连锁店建设,支持仓储会员店、工厂直营店、连锁便利店、无店铺经营等新型业态,加快形成差异化、便利化、多元化的零售网络体系;支持流通企业建设工业品配送中心,建立城乡一体化的营销网络,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渠道。
(四)建立药品现代流通体系。支持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延伸流通网络;支持开发区药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发展信息化的电子结算支付方式,促进物联网技术的广泛使用,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增强服务能力和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促进药品流通产业发展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
(五)健全生产资料现代流通体系。支持从事煤炭、石油、钢材、有色金属、汽车、建材、农机、木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流通的龙头企业,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延伸产业链,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生产资料营销配送网络。支持百善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农机交易市场、开发区工业品交易市场、二手车交易市场、淮海木材市场建设,繁荣淮海国际商城,打造集交易、展示、仓储、加工、物流配送、价格发布、信息引导、技术金融服务为一体的皖北区域性生产资料交易中心。
(六)改造提升商贸服务业体系。开展特色商业街区、商贸功能区创建,发挥商贸服务业的集聚带动和辐射效应。支持濉芜产业园华东商贸城和餐饮一条街建设;支持六小(西)商贸综合体建设和百货公司商贸项目建设;支持发展经济型住宿业,开展绿色饭店创建活动,鼓励连锁住宿企业开展住宿、餐饮一体化服务;支持建设家庭服务网络中心,培育管理规范、连锁经营的大型品牌家政服务企业;支持会展业发展,培育面向本区域的专业化品牌化展会;鼓励发展租赁业、拍卖和典当业;支持建立经纪代理、管理咨询、市场调查、服务外包等商务服务业。
(七)建立完整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重点推进百善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建设,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建设分拣中心、绿色回收站、报废汽车拆解处理。到2020年全县初步建立起符合城乡建设规划,网络完善、技术先进、分拣加工处理能力强、管理规范的现代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各主要品种废旧商品回收率达到80%。
(八)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积极培育壮大流通主体,支持骨干龙头企业通过参股控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跨行业、跨区域兼并重组,提升规模化、品牌化、信息化水平,培育拥有自主品牌、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区域流通企业集团。积极引进大企业来濉投资,设立法人企业,壮大流通主体。鼓励建设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融资、市场开拓、科技应用和管理咨询等服务,集成促进政策、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中小微流通企业专业化、特色化、精品化发展。扶持达到限额以上销售规模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为法人企业。加大限额以下企业的培育力度,对新增限额以上流通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九)启动品牌推广工程。鼓励流通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积极参与全省、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建设,鼓励流通企业申创“中国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支持“老字号”企业加快产业开发、品牌建设,培育一批质量过硬、信誉度高的知名产品品牌,提高地产品核心竞争力;支持举办和参加全国性农产品、工业品展销活动。
(十)推进物流配送工程。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建设农产品、工业品、生产资料等跨区域运输的城际配送网络,实现干线运输与城市配送、农村配送的有效衔接。以服务工业生产企业、商贸服务业和居民消费为目标,加强城市配送体系建设,实现城市配送与商贸服务网点、居民居住区的有效衔接。加快物流园区建设,提升服务功能和信息化应用水平。重点推进开发区工业品物流园区、百善农产品物流园区、临涣煤化产品物流中心、南坪粮油物流中心和县城日用消费品物流中心建设。
四、支持政策
(十一)严格落实商业网点规划。完善社区网点配置,新建社区(商住小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随意改变必备商业网点的用途和性质,拆迁改建时应保证其基本服务功能不缺失。
(十二)加大流通业用地支持力度。对省市级重大流通业项目和县政府鼓励的流通设施建设优先工地。鼓励以租赁方式供应流通业用地。区域性生产资料集散市场、再生资源集散市场、配送中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和配送中心的建设用地面积,由商务、国土资源部门按照节约资源、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产业规划、投资规模、用地标准具体确定。
(十三)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县财政每年安排现代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并逐步扩大规模,支持公益性流通设施、市场体系、流通信息化建设,家政和餐饮等生活服务业、中小流通企业发展、绿色流通、扩大消费等,严格资金使用监管,切实加强绩效评估。支持其投资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为流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我县流通产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动产、仓单、商铺经营权、租赁权等抵押融资。发挥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典当等行业作用,加大对小微流通企业的金融支持。
(十四)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全面落实国家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政策,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有条件的鲜活农产品。落实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环节增值税优惠、家政服务企业营业税免征和总部在濉溪的跨地区发展连锁企业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等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流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流通企业开发电子商务平台、信息系统等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费用,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规定,享受相关优惠。
五、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流通产业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统筹协调和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并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要加大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流通产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快推动全县流通产业改革发展。
(十六)强化政策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严格执行县加快流通产业改革发展的支持政策,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有本部门特色的促进政策,形成政策合力。坚持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认真梳理一批流通产业改革发展的重点项目,实现项目带动与政策驱动有机结合,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加强资金管理,商务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濉溪县促进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确保政策资金发挥引导作用。
(十七)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流通产业人才培育、引进和交流,大力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提高流通专业人才培养水平,着力培养一批懂得管理、善长经营、熟悉市场的高层次流通企业家。加强基层流通管理队伍建设,不断增强管理和服务现代流通业的能力。
(十八)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行业协会为流通企业提供法律、政策、管理、技术、市场信息等咨询,以及人才培训等服务。完善流通行业协会的运行机制,引导行业协会组织制定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评价,及时反映行业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十九)健全统计和监测制度。加快建立科学规范的流通统计调查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水平。加强零售、电子商务、居民服务、生产资料流通等重点流通领域的统计数据开发应用,提高服务宏观决策和企业发展的能力。扩大城乡市场监测体系覆盖面,优化样本企业结构,推进信息采集智能化发展,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加快监测信息成果转化。
2014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