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严格控制协审单位和项目质量管理

06.05.2015  13:02

  为加强政府投资审计质量管理,强化审计风险防控,绩溪县审计局切实强化协审项目监督管理,通过准入、过程及结果环节的严格控制,对协审项目进行全方位监管。

一、严格准入控制。将各年度部分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结算审计服务捆绑打包后,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评价各中介机构的资质状况、技术力量、工作业绩、信誉、收费等情况,择优选取中介机构入选协审单位。委托协议书细化审计事项、审计时限、审计纪律、质量要求、处罚标准等内容。对协审机构项目实施人员的职业资格做了严格要求,严格控制了准入门槛。 

二、严格过程控制。一是严控资料接收关,项目送审资料统一由审计人员接收登记后移交给协审单位,确保了资料来源的唯一性;二是严控现场勘察关,规定项目组长及主审由审计人员担任,现场勘察须由审计人员参加;三是严控初稿复核关,协审单位初审结果出来后,须将初审稿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向审计部门书面汇报,经审计组复核后方可进入对账程序;四是严控工程核对关,规定与施工企业核对需在审计组安排下进行,禁止协审单位私自与施工单位接触;五是严控问题协调关,针对项目中存在的异议,由审计部门牵头通知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召开审计会商会议予以解决。

三、严格结果控制。一是实行审计结果二级审理制度,项目经会商定稿后,将协商报告及结果、工程资料等提交局业务审理会议进行审理,经审定通过后方可定稿;二是实行项目抽查复审制度,对中介机构承审的项目由局审计质量复审组进行复审,复审项目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复审结果作为协商机构质量考核、参加下年度审计服务竞标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