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三项措施落实关爱保护留守儿童政策
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维护留守儿童权益,肥东县采取三项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该县民政局争取县政府重视,成立了以分管民政副县长为组长、24家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肥东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还争取县编委同意,设立了肥东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心,为县民政局所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正股级事业单位,编制3名,2017年列入县财政预算70万元。同时该县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心3名人员配备到位,并将确定选用331名村(社区)儿童保护专干和22个乡镇(园区)儿童保护督导员,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二是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排工作。该县以县政府办名义出台《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并以县政府名义召开肥东县“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工作动员会,举办摸底排查专题培训会。印发《关于督查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组织人员对摸排工作不力的乡镇实地检查指导。并召开肥东县留守儿童季度更新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季度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按照100%入户、100%签字确认的原则做好留守儿童数据季度更新工作。乡镇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和留守儿童数据采集软件系统,做到一人一档,季度更新。去年全县共摸排农村留守儿童3487人。
三是扎实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该县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制定24家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正式印发了《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肥东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的通知》,强化源头保护、预防保护、主动保护和全面保护。期间,针对摸排出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及时协调公安、教体部门,得到积极支持,解决了177名农村留守儿童户籍问题,妥处了7名辍学留守儿童问题;向乡镇通报隔代监护情况较差、残疾、患重特大疾病农村留守儿童72人。
上报单位:肥东县民政局 |
信息作者:毕金汉 宋孝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