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行政化不能止于取消行政级别

13.12.2016  15:07

  去行政化,一直是科研改革中难啃的硬骨头。这一次,山东“首吃螃蟹”——出台《山东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和《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两项新规,明确在2017年6月底前全省科研院所全部取消行政级别,并在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职称评审和绩效激励等方面有更大自主权。

  延续着行政级别的科研单位,问题重重:与政府的关系异化为“上下级”,行政干预太多,科研失去独立性;内部管理“官僚化”,不按科研工作特点规律选拔评价人才、合理分配资源,一些普通科研人员享受不到公正待遇;社会关系“级别化”,衡量科研单位的社会地位,不看科研成果和业界评价,而看行政级别。取消行政级别,目的很明确:淡化官僚色彩,排除内外部因素对科研的干扰和制约,促进科研工作的专业化。

  初衷很好,困难不小。

  取消行政级别之后,如何改变陈旧的等级观念?一些科研工作者担心,如果科研单位的领导没有了行政级别,很难与管理部门的官员正常对话,也很难为科研单位争取到更多资源。这并非杞人忧天。在高校改革中充当先锋的南方科技大学,曾被外界寄予厚望,但至今未能完全走出“去行政化”的困局。南方科技大学筹备办副主任韩蔚坦言:“没有级别,没有办法对话;没有级别,很难招来管理人员。 ”另一方面,取消行政级别意味着失去了附着的行政福利,加之补偿激励力度不大、向外向上流动困难,一些科研单位领导对取消行政级别缺乏积极性,甚至有抵触情绪。据媒体报道,取消级别之后,在开会、排座次等涉及级别时一些领导颇有失落感;一些单位组织体检,规定普通讲师两年一查,有行政级别的领导、教授则每年一查,足见行政级别观念深入骨髓,很难改。

  取消行政级别之后,如何撼动固有的管理模式?取消行政级别,不是去掉行政管理,而是去掉行政干预。在合理的科研单位运行机制中,科研处于头等位置,行政管理则负责做好后勤服务。而现实中,由于行政权力主导,管办一体、自上而下的决策模式依然存在,行政管理反而成了科研工作的“绊脚石”。如果不能解除科研单位与政府的简单隶属关系、划清各自的角色与权责,如果无法改变政府与科研单位之间以及科研单位内部的资源配置方式、改变单一的绩效评价制度,如果不能去除传统的行权方式、实现向优质服务的转变,那即便取消行政级别,也是“换汤不换药”,科研单位依然可能徘徊在行政化的泥沼里。

  由此可见,相比于取消行政级别,更困难的是如何正确处理行政与科研的关系,剥离利益关联,让行政权力不错位、不越位,这就需要相应的机制和完善的法律做支撑。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从2005年开始按照现代科研机构的体制运行,既无行政级别,也无事业编制,放开手脚之后,迅速成长为世界一流研究所。此次山东明确搭建理事会、学术人才委员会、管理层和监事的现代治理架构,让其代替行政等级制、填补权力真空,落实用编用人、收入分配、经费管理、成果转化收益、设备采购、建设项目管理等自主权,也不失为一次有益尝试。

  科研机制体制改革无法一蹴而就,取消行政级别只是第一步,探索符合国情的科研去行政化之路仍然任重而道远。当选拔人才不是由行政任命而是以选举、聘任等方式,当申请项目时每一个科研人员都能获得平等透明的信息和机会,当设置机构时科研单位能够按照工作规律设置相应服务部门,科研人员不再缩手缩脚、瞻前顾后,不再羡慕处长、科长的工资待遇或社会地位,而拥有更多的底气、自信,拥有更多科学探索的空间,那时才能说,科研去行政化有了更深层次的进展。期待着更多科研单位探索去行政化,并用“真才实学”赢得社会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