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相约给法官送锦旗
安徽法院网讯 原本是对立的诉讼双方,如今却共同给法官送锦旗,真的很不容易。8月22日上午9时,含山县人民法院一起执行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相约将写有“公平又正义,润物细无声”、“放水养鱼,服务企业”字样的两面锦旗送到含山法院。
2011年11月17日,茂源公司因因经营需要向中汇小额贷款公司借款200万元,月利率21‰,新思维公司、新亚公司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茂源公司未能偿还借款本息。中汇公司遂将借款人与担保人诉至含山法院,案经审理后判决,茂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其利息,新思维公司、新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今年5月4日,中汇小额贷款公司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钟仕锋经过深入调查发现,茂源公司已经歇业无财产可供执行;新思维公司正在上马新项目,产品销路较好;新亚公司除了部分生产设备外,其他财产均设置了抵押。如果强制拍卖两个企业的资产,虽然能在规定期限内顺利结案,但两个企业就会因此停产,数百名工人也会失去工作。钟法官陷入连日的深思:农民工、申请人的利益必须保护,而数百万的设备如果当作“废铜烂铁”拍卖处理,岂不太可惜!而且,产品销路不错,企业由此垮掉也实在不应该!
针对这种情况,钟法官果断决定采取放水养鱼的方式,尽量维系被执行人的正常经营。随后,钟法官冒着高温酷暑,十余次往返于三个公司之间,讲大局、说法律,摆道理,希望双方能站在长远的角度上,各退一步,达成共识,互利互惠。几次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几句不合,眼看要一拍而散,都被执行法官劝解回来,看到执行法官一次次不厌其烦地进行调解,双方公司负责人也都有感于执行法官的真诚、真心,慢慢平下心来。最终,经过几个月的沟通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新思维公司一次性支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其利息716315元;余款100万元本金及利息由新亚公司承担,每月给付10万元本金及其利息。
法官的辛苦没有白费,法院“司法为民”的做法受到了当事人的欢迎和认可,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案件最后的调解结果,并商量分别制作了锦旗,从而出现了本文开头那感人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