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学院清单管理厘清两个责任 制度创新推动责任落实

22.10.2015  10:56

日前,安徽科技学院党委发出通知,印发了《中共安徽科技学院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中共安徽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和《安徽科技学院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等3个责任清单,标志着安徽科技学院在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简称“两个责任”)。落实“两个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所在,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精神、新部署的重要举措。在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推进高校治理体系现代化,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是维护高校事业发展稳定大局的迫切需要。用责任清单的形式,明确“两个责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厘清“两个责任”的科学内涵和权责体系,构建落实“两个责任”的体制机制和政治生态,可以有力推动“两个责任”在高校的全面有效贯彻落实,促进“两个责任”在高校落地生根,从而以此为抓手,牵住党风廉政建设“牛鼻子”,不断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据了解,安徽科技学院此次出台的三个责任清单,基本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广涵盖、全覆盖和双向抓。责任要点涵盖广。责任清单分为10大项107个子项。10个大项集中体现了中央、省委和省教育工委的有关精神要求,基本涵盖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工作,让校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各单位、各部门能够清晰明了地掌握各自的职责所在,从而自觉做到依责履职。107个子项中,52个主体责任子项清单、38个监督责任子项清单和17项二级单位子项清单,基本细化、实化了“两个责任”的具体责任项目。责任主体全覆盖。清单设计按照务实可行的思路,对党委主体责任进行了全面梳理,分别制定了党委领导班子责任清单、党委书记责任清单、校长责任清单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按照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全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分别制定了纪委领导班子责任清单、纪委书记责任清单和纪委班子成员责任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努力构建权责明晰、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分别制定了教学院(部)班子责任清单、机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和党总支纪检委员责任清单。责任主体双向抓。即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以上率下,用党委书记、校长的实际行动为基层组织和班子带好头;坚持“班子抓,抓班子”,把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二级党组织书记、院长和机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共同履行第一责任、党政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各项任务细化明确,列出“对号入座”的责任清单;坚持“抓监督、监督抓”,把纪委领导班子、纪委书记和纪委委员监督责任细化、实化,做到双向督促落实。

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管理,重在落实,贵在担当。为让“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安徽科技学院在印发三个责任清单的同时,要求各级准确把握落实“两个责任”的目标任务,科学厘清“两个责任”的主要内涵,着力构建履行“两个责任”的长效机制,让责任清单成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施工图”,既明确了责任内容,又明确了责任主体,让责任成为看得见、摸得着、抓得起的具体任务。

明确党委“责任田”。 明晰党委主体“责任边界”。从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抓好作风建设、坚决纠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领导和支持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等6个方面对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作了明确规定是凸显“一把手”的“第一责任”。明确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明确校长对学校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所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强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清单明确指出领导班子成员既要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又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起“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

聚焦纪委“主阵地”。 从加强组织协调、维护党的纪律、深化作风监督、严肃查办案件、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等7个方面对纪委领导班子的监督责任作了系统性规定,每项规定十分具体,都是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纪委书记在上级纪委和校党委领导下,协作党委书记、校长抓好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学校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负总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纪委委员在全面履行职责的同时,重点负责某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并负责联系几个基层党组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协助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院(部)、处室主要负责人做好所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协助校纪委调查处理所在单位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及其它重大违纪案件和其他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构建制度“新常态”。 三个“责任清单”出台实施后,将逐步建立健全包括责任动态管理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述廉述责制度、廉政约谈制度、廉政承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考核评价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措施,让责任清单成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书”、“考核表”和“问责尺”,让清单管理和制度约束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常态”。(张宏喜 特约通讯员:邓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