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镇街村将获更多保护
随着经济的进步,历史、文化越来越成为稀缺资源,如何保护好与之相关的镇街村?日前,《安徽省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以立法形式对历史文化建筑进行保护。
镇街村都应有保护规划
说起历史文化名镇,合肥人首先想起的便是三河古镇。2007年入选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在对三河古镇的保护上,合肥市做出过许多创新。
2010年,《合肥市三河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通过审议,条例规定,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在核心保护区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并要适时开通旅游专线或公交专线。这种以立法的形式保护特定历史文化名镇的做法,当时在合肥市乃至安徽省尚属首例。不过,随着此次《办法》征求意见,安徽省对历史文化镇街村的保护将更加规范化。
根据征求意见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批准公布后,所在地的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历史文化街区核定公布后,所在地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文物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保护规划应当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批准或者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编制完成。
铁路、公路等需迁出核心区
在城市开发中,越来越多的施工建设者选择为古树“绕道”。按照征求意见稿,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的保护上,不仅公路、铁路等要让道,而且已建成的还应逐步迁出。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符合保护规划,不得新建损害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不得损毁受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或者进行改变原风貌的维修、装饰;不得损毁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在制定保护规划时,会相应确定“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此后,公路、铁路、高压电力线路、输油管线、燃气干线管道不得穿越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已经建设的,则要按照保护规划逐步迁出。
老百姓的态度,也将直接影响保护成效。因为,审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将审批事项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告知利害关系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保护办法出台后将“利好”合肥
除了三河古镇,合肥还有哪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记者了解到,安徽省拥有世界文化遗产地2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5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27个。其中,肥东县瑶岗村、肥西县小井庄村、启明村-新光村-鸽子笼村,均为第三批省级历史文化名村。
合肥的城市历史有两千多年。早在2014年,中国历史文化街区申报认定“海选”时,合肥人便对自身的情况进行了思考。
合肥近几年加大投入,对一些知名老街进行修复保护。例如,2013年,改造后的长临河老街焕发生机,被誉为肥东版的“屯溪老街”;去年,合肥制定了烔炀老街保护修复投资规划,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已经从今年开始全面展开。而此次安徽省将出台保护办法,对合肥而言也是一次契机。
来源:合肥晚报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