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缪学刚厅长就新修订的《环保法》实施情况接受新安晚报专访
省环保厅缪学刚厅长就新修订的《环保法》实施情况接受新安晚报专访(转发全文)
2015年1月1日,历经四次审议的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一年来,安徽省环保系统结合省情,深入贯彻新环保法,取得了诸多成效。本报记者就新修订的《环保法》实施一年来我省贯彻情况专访了省环保厅缪学刚厅长。
1 、记者: 据了解,在过去的一年中,您在全省很多地方宣讲新环保法。为什么会采取这种形式?宣讲又取得了哪些效果?
缪学刚: 我在参加2015年全国“两会”时就对媒体说过,“作为环保工作者,我很着急,因为公众普遍认为《环保法》是环保部门的法律,而不是一部人人需要了解、执行和遵守的社会法律。”我认为,落实新《环保法》最主要的工作,是宣传普及《环保法》,是让全民都可以了解《环保法》,使《环保法》深入人心。如果只是靠执法部门落实《环保法》,《环保法》还是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现实中,公众、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大多数还不了解新《环保法》的内容。“所以,要特别明确,新《环保法》不仅是用来执行的,更重要是被遵守的”。新《环保法》不是单纯地靠环保部门来执行,更是所有人需要遵守的法律。要执行和遵守,就需要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就如同交通法规,只有交警知道是很不够的,开机动车、骑自行车和步行者都需要了解交通法规,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如果所有的交通参与者都可以自觉遵守法律,即使没有交警,交通秩序也会很好。如果有人知法犯法,那就应受到严惩。这个道理用在新《环保法》上是一样的。
今年,全省有10个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利用集中学习的机会,邀请我给他们做了《环保法》宣讲,效果不错。首先是各市决策层对环境问题真正重视起来了,以身作则,主动学习《环保法》;其次组织集中学习的市,均要求所有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辖区内大型企业负责人一律参加学习《环保法》,蚌埠、宿州等市,乡镇主要负责人也参加学习《环保法》。通过宣讲,各级干部对环保法有了全新的认识。
2 、记者: 据了解,我省不久前出台了《安徽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这是否理解也是贯彻新修订的《环保法》的一项具体措施?如果是,有何意义?
缪学刚: 《安徽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是2015年6月正式出台的。出台“两法”衔接意见,是为了更好实施《环保法》,为了依法有力惩处生态环保领域的违法犯罪,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根据违法程度的不同,环境污染案件的违法主体可能会分别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但也有可能会随着违法程度的变化由行政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实践中,由于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对接机制不健全,环境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配合乏力,导致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并不鲜见。“两法”衔接意见有利于解决这些问题。
3 、记者: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一年来,我省有哪些典型案例?
缪学刚: 为做好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贯彻执行,1月中旬,省环保厅就举办专题培训班,对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等进行解读。2至4月,我厅派出5个督查组,对全省16个市新法及配套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省厅每月对各地执行《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情况进行调度。今年1至10月,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4件,罚款数额达680.21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114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156件,移送行政拘留共54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19件。从环保部近期通报的全国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实施情况看,我省属新环保法执行情况较好的地区,其中实施查封、扣押和限产、停产案件数较多,在全国位于前列。在地市级环保部门执行情况中,安徽等8省行政区内执行情况较为平衡,所有地市均有适用四个配套办法查处的案件。
4 、记者: 从环境执法者的角度看,您作为环保厅长,您认为我省在环境执法手段上有哪些创新?
缪学刚: 在执法手段创新方面,我们依法积极主动作为。今年,安徽省环保厅对全省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对全省136起突出环境问题实施省级挂牌督办。此次挂牌督办力度之大在安徽省乃至全国尚属首次。一是挂牌范围广,涉及了全省16个市和1个省直管县。二是问题类型多,涉及企业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问题、区域环境污染问题、尾矿库环境问题、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及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问题,部分环境问题涉及当地政府及多个部门职责。三是督办形式新,为推动环境监管方式转变,将环境保护压力传至各级地方政府,此次挂牌督办文件均抄送各有关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8月16日,陈树隆副省长专门批示“请环保厅将挂牌督办的问题通报各市委书记、市长,引起他们的关心和重视”,省环保厅随后印发《关于告知突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情况的函》,将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分别致函各有关市市委书记、市长及省直管县县委书记、县长,请其高度重视,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挂牌督办要求,落实整改任务。省环保厅每月调度各市整改进展情况,并结合综合督查及环境保护大检查进行了督办。各地积极落实挂牌督办整改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并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处理处罚。截至10月底,已有27起突出环境问题完成整改,8起已解除挂牌,其余突出环境问题正在整改中。
5 、记者: 作为行政监管部门,如何处理好行政监管与执法的关系?
缪学刚: 环保执法主要是针对排污者或是违法排污者,这方面力度越来越大。但以往对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偏弱,现在正快速加强,我们简称督政。督政与督企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最近,为了搞好督政,我省依据《环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每两年对16个市督察一遍。省环保厅制定了《安徽省环境保护区域限批管理办法》、《安徽省环保厅环境问题约谈暂行办法》等加强督政的措施,此类督政措施还要不断完善,并认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