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司考处、厅司鉴处、法援处和省律协认真贯彻落实厅直系统效能建设推进会暨“效能巡查月”活动座谈会精神

26.07.2016  13:40

 

厅司考处: 7月21日上午,厅司考处召开处务会,传达学习厅直系统效能建设推进会暨“效能巡查月”活动动员会精神以及洪禹候厅长讲话精神。经过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扎实推进效能建设。 一是 要在思想认识上下功夫。通过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切实树立服务意识,努力提升效能意识,不断增强为广大考生和法律职业资格持证人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 要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根据效能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细化工作制度,优化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努力使制度成为大家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三是 要在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要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拓宽服务内容和领域,努力探索和实践信息化条件下司法考试服务和管理的新方式、新方法、新举措, 进一步提升司法考试考务工作的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努力为考生提供更加快速、高效、便捷的服务。 四是 要在服务改革和发展上下功夫。要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部署,积极做好调研和实施准备工作,把中央对司法考试工作的要求转化为具体思路,将政策措施变为具体行动,积极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为提升我省政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作出应有的贡献。 

厅司鉴处: 7月22日下午,召开处务会议,学习传达厅直系统效能建设推进会暨“效能巡查月”活动动员会精神和洪禹候厅长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 认真开展效能建设自查工作。对处室有关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整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整改落实、省委综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年初重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和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汇总,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明确整改落实具体举措。 二是 完善处室效能建设制度。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办文办事限时制、AB岗制、一次性告知制、离岗告示制、责任追究制八项制度。严格遵守厅机关各项工作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事假、休假按相关要求和程序审批。司法鉴定行政许可,做到严格审查、及时办结,接待司法鉴定投诉,做到耐心细致、规范处理。 三是 扎实推进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按照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逐项对照完成情况,加大工作的力度和举措。进一步加强同省高院、省环保厅、省物价局、省质监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推进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纳入统一登记管理、制定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加快司法鉴定机构省级资质认定工作步伐。进一步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完善预防和处理投诉的工作机制。开展卷宗评查和专项培训活动,不断促进规范执业和鉴定质量的提升。

厅法援处: 7月25日,召开全处会议,学习传达厅直系统效能建设推进会暨“效能巡查月”活动动员会精神和洪禹候厅长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 对照工作目标找差距。对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在总结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基础上,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下半年工作思路与措施,落实工作推进措施,明确具体责任。对各市及两个直管县工作实施分类指导,针对各地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二是 强化重点工作落实力度。积极配合省政府、省人大,做好《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稿的实地调研、部门协调修改、以及省政府、人大的审议等工作,争取今年底完成修订。按照序时进度,监督指导各地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按时按质按量推进落实。密切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贯彻落实法律援助质量管理系列标准,组织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三是 强化效能意识转作风。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严格遵守效能纪律和省厅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处室内部建设,进一步提速增效,切实提高管理工作效能。转变工作作风,重点围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做好月统计、季通报和年考核工作,并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增强工作指导与监督的前瞻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省律协: 7月21日下午,省律协秘书处召开全体人员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传达厅直系统效能建设推进会暨“效能巡查月”活动动员会精神和洪禹候厅长讲话精神。一是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深刻领会精神,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把心思用在谋划当前秘书处工作上来。紧紧围绕省厅中心工作、省律协重点工作,调整思路、明确任务,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二是要求秘书处各部门对照年初工作任务,认真梳理,实行倒逼机制,倒排进度,进一步夯实责任、完善措施、全力以赴抓落实。积极强化秘书处服务思维。牢固树立服务是律师协会生命力的意识,勇于开拓,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秘书处建设,创新思维,主动履职。以创建“五型机关”为抓手,建立秘书处学习制度,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办事公开透明,充分发挥秘书处参谋助手、服务协调、自律监管的职责,努力把秘书处建设成为服务高效、运转有序的机关组织。

(厅司考处、厅司鉴处、厅法援处、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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