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巢湖市、包河区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示范县(市、区)”荣誉称号

11.08.2014  12:31

  近日,省司法厅对2013年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成绩突出的19个单位进行了命名表彰,我市巢湖市、包河区名列其中。

  2013年以来,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整体协调发展,努力实现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目标,省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我市各县(市)区司法局在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和市局全力推动下,积极参加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各县(市)区司法局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工作协调,加大工作投入,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机构和队伍、社区矫正规范化、工作保障能力等建设整体水平, 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各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合肥、平安合肥的目标要求,坚持依法推进,坚持制度规范与手段创新相结合,不断提高矫正质量和管理水平,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市涌现出一批社区矫正工作发展先进典型,此次受省司法厅表彰的巢湖市、包河区,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