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培训会

31.03.2016  16:38

 

3月30日,省厅召开厅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专项培训会议。省戒毒局、厅直相关事业单位和厅机关相关处室分管资产管理负责同志,资产管理相关处(室)负责人及资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行部署,下发了《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6年厅直行政事业单位共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并对资产管理人员进行资产清查业务培训。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成立资产清查组织,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要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有序、扎实推进工作。要按照厅资产清查方案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完成规定动作,并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从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相结合入手,建立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厅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服务、保障和协调工作,适时对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现场督导。

(厅财务装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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