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出台意见加强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

03.08.2015  06:35

  记者日前从省司法厅获悉,为进一步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职能作用,该厅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对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人员、内部管理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以切实增强基层法律服务能力。

  《意见》要求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分离,按要求建立事业发展、执业风险等基金,切实增强基层法律服务所自我发展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严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准入关,推行执业前谈话和执业辅导制度。 《意见》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作了细化,要求建立健全日常监督管理,规范委托代理行为,加强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健全投诉处理机制等;建立人员流动管理制度,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转入、转出等报批手续。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管职责,要求各市司法局、县(市、区)司法局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基层法律服务办案质量及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记者 李晓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