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科技厅以“四个创新”为抓手大力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
辽宁省科技厅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围绕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推进计划管理机制创新,健全完善省本级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使科技计划的支持方向更加明确、支撑重点更加突出、资源配置更加集中、资金使用更加透明。
一、创新顶层设计架构,突出科技计划支持重点。围绕全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设立了引领、支撑、引导三个计划层次,其中,引领计划重点支持100个“中国第一”和科技创新重大专项,支撑计划重点支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高新区、科技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引导计划重点支持基础性、应用性、示范性、保障性科学技术研究,改变了以往仅有计划类别没有计划层次的科技计划体系,使工作重点更加突出。
二、创新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在重新修订了《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辽宁省科技厅更加注重管理机制的创新,在计划组织中,确立了“突出企业主体地位、体现科技与经济结合、强化创新能力建设、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四项原则;在项目管理上,建立了“四审一决策”立项机制;在资金使用上,建立了“三方审核”的资金配置审定机制,切实保证了科技计划管理各环节之间不留空挡、不出空白。
三、创新资源配置模式,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率。辽宁省科技厅统筹财政科技资金使用,建立了纵横结合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效果和效益。横向上建立产业、项目、平台、人才、基地“五位一体”的配置模式,助优扶强,集中资源保障重点任务实施;纵向上建立部省工作会商、厅市工作会商的“部、省、市”三级联动机制,强化目标协同、计划协同、管理协同,促进科技计划与国家科技创新重点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整合衔接。
四、创新监督监管手段,推进科技信息公开透明。按照《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要求,辽宁省科技厅围绕完善计划项目与资金考评体系,启动建设了省级科技计划报告制度,推进计划项目公示制度等制度建设,实现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绩效全程责任可追溯。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着力推进信息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有效提升了科技计划工作的公开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