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五举措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26.12.2014 02:47
本文来源: 林业厅
一是从廉政教育入手,提高风险防控意识。突出重点教育对象。着重抓好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廉政风险教育,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政治责任,自觉做执行“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的表率。实现廉政教育常态化。创新廉政教育载体。结合“海西绿色大讲堂”和“道德讲堂”活动,坚持每季度举办一场“廉政课堂”;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党员干部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推进廉政短信、“微型党课”、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建设、廉政公益广告展播等,活跃机关廉政文化。继续开展先进典型教育,以“身边好人”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挖掘林业系统在参与生态省建设中所涌现出来的廉政勤政典型,营造廉洁从政的社会氛围。
二是从制度建设入手,规范林业权力运行。坚持在改革中推进源头防控。通过改革,深入分析林业系统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明确重点部位和主要环节,做到严格论证,科学制定林业权力运行各项制度。对新出台的制度规范进行廉政风险评估,防止产生新的廉政风险。完善选拔任用干部必须事先征求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意见的制度规定。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厅行政职权配置情况,按照职权法定、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全面梳理林业部门现有行政权力事项,应取消的坚决取消,可转移的予以转移,能下放的尽快下放,需整合的科学整合。经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事项,要落实责任主体,规范职责权限,明确相应责任;优化运行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运行效能;要制定、公布办事指南,依法公开行政权力事项各项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落实“马上就办”的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自觉将行政管理活动置于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之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完善项目资金监管制度。加强涉林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立项和资金分配,加强日常监管,全面构建“岗位自我防控、项目综合防控、流程全程防控”三道屏障,推进林业建设项目的规范化。
三是从落实机制入手,深化廉政风险管理。建立风险评定机制。成立廉政风险评审小组,负责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排查、风险等级评定、防控措施制定,并对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防控责任机制。明确廉政风险分级防控责任主体,针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对低等级和中等级的廉政风险点,由处室局站分管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对高等级的廉政风险点,由处室局站主要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对厅直单位高等级风险的廉政风险点由厅直各单位主要领导管理和负责。完善信息采集机制。畅通信息采集渠道,设立监督电话、举报信箱、网络投诉等信息反馈渠道,通过日常管理、信访举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网络舆情、问卷调查等方式,全方位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落实预警处置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有不良社会反映等情形,要及时启动分级廉政风险预警处置机制。综合运用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组织处理等方式,由防控责任主体向产生廉政风险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发出预警,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置,避免小问题演变成违纪违法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收到预警提示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对预警事项进行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实行案件倒查机制。建立健全“一案一整改”,对发案单位实行责任倒查,查找剖析薄弱环节,制定廉政风险整改措施,防止违纪违法案件的再次发生。对不认真履行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未采取有效预警处置措施,导致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防控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从抓机关带系统方面入手,促进行业联动防控。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风险防控。督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厅党组议事规则和厅长办公会议制度。督促强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带动全行业的廉政风险防控。发挥林业系统党风廉政监督员、民评代表的作用,通过各种信息渠道,监督、反馈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执行情况,达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效果。指导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主要以领导干部、负责林地管理、采伐管理、资金管理、林业执法等岗位的人员和森林派出所、林业站、检查站、检尺中心等基层所站负责人为重点,深入分析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全面推进林业基层站所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构建前期有预防、中期有监控、后期有处置的防控机制。
五是从抓组织保障入手,确保防控工作落实。厅党组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坚持党组书记负总责、亲自抓,厅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工抓、具体抓,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督促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切实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按照抓机关带系统要求,加强对全省林业系统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加强监督检查。采取责任考核、定期自查、年度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廉政风险排查是否全面、防控措施是否到位、制度执行是否严格、预警处置是否及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福建省林业厅)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6.12.2014 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