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各市供销社,广德、宿松县供销社,省社各投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3〕42 号 )精神,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返工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 〔2013〕119号 )要求,进一步明确供销合作社任务分工和具体举措,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推动流通方式创新,加快构建现代流通网络体系
(一)加大流通网络建设力度。 以企业为主体,坚持市场运作和行政推动相结合,运用兼并重组、资产收购、业务对接、品牌合作等多种形式,推进网络资源跨层级、跨区域整合。围绕全省区域发展和城乡体系建设,结合市场需求、产业分布、资源环境和商品流向,加快在粮食主产区、重点交通枢纽和港口码头规划建设农资仓储物流中心,在棉花主产区、主销区建设资源加工基地和现代仓储物流园区,在农产品主要生产基地、主销区及重要集散地建设改造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专业批发市场和区域性集散市场,在中心城市和大型商品集散地发展大中型综合商场、购物广场和大型商贸物流配送中心,在废旧商品重要集散地和资源富集区建设回收站、分拣中心、交易市场、加工中心和产业园区为一体的区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力争在“十二五”末形成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全省骨干流通网络体系。
(二)提升流通网络现代化水平。 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借鉴推广成熟运营模式,通过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或“网上供销社”进行网上交易,探索发展第三方支付平台,与实体店相互补充,融合发展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积极参与全省电子商务和物联网示范工程,鼓励中小流通企业开展网上交易,推进“皖货网上行”,扩大网上销售。加强网络的标准化、信息化改造,建立规范高效的供应链管理和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提升流通信息化水平。积极发展连锁经营,鼓励骨干流通企业在中心镇建设集商业、餐饮、配送、休闲为一体的乡镇商贸中心和面向农村的商品配送中心、直营连锁超市,构建消费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渠道。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市菜市场、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支持骨干流通企业、农业生产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开展农批、农超、农校、农餐对接和农产品直供直销。
(三)完善流通网络服务功能。 按照“小网点、大网络”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一网多用功能,打造集农资销售、日用消费品经营、农产品购销、废旧商品回收等为一体的流通服务网络。积极拓展农技推广、保险邮政和水电费业务代理、移动电信、综合维修等经营服务领域,建立功能多样的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顺应农村社区化和城市社区快速发展的新形势,积极推动服务网点进社区,大力发展平价店、便利店、早餐店、家政服务点、再生资源回收站等,为居民生活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服务。
二、壮大流通主体,加快构建有供销社特色的流通产业集群
加快社有企业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营结构,通过资本联合、项目合作等形式进行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加强系统内联合合作,推动有实力的流通企业集团化、规模化发展,不断做大做强,提高整体合力和核心竞争力,积极培育壮大一批拥有主业突出、充满活力、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市场控制力的骨干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大力推进供销社龙头企业集群发展。注重培育和保护知名的企业品牌和网络品牌。省供销合作社以重点项目带动龙头企业发展,积极为龙头企业整合系统资源和协调土地、融资、税收、信息等方面提供服务。省市级供销合作社企业要围绕产业整合、资源掌控、品牌提升、技术创新、提高市场占有率和控制力等战略目标,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大力推进规模化、集团化发展战略,在推动系统联合合作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县级以下供销合作社企业重点要靠大联强,发挥在基层的经营服务优势,成为系统开拓农村市场的重要依托和重要载体。
鼓励各地建设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政策引导和经验推广,大力发展小额信贷、担保资金互助和村镇银行业务为中小流通企业,提供融资、市场开拓、科技应用和管理咨询等服务,促进中小微流通企业专业化、特色化、精品化发展。
三、提高监管水平,加快构建商品流通追溯体系
(一)建设农产品流通质量追溯体系。 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和品牌建设工作,组织建立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逐步形成区域性优质农品产业带。在果品、蔬菜、食用菌、蜂产品等传统优势领域,推行农业良好生产规范(GAP),加快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农业示范认证。在果蔬、茶叶、棉花、食用菌等供销合作社传统优势领域,培育和发展一批产品质量安全、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品牌知名度的名牌农产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在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配套的农产品检验检疫中心,严控经市场流通产品的安全,同时通过准入制度、条形码识别技术和射频跟踪技术等实现产品流通路径的清晰化,达到责任追究可追溯。支持大、中型食品流通企业构建生鲜食品流通追溯体系,引导食品流通企业联络供应商和市场构建安全食品产供销联盟,逐步建立安全食品产供销流通体系。
(二)建立健全农资质量追溯体系。 通过引进物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对农资流通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管,建立农资质量可追溯体系,实现从事后打假向事前防假转变,构建“放心农资”,流通服务网络。加快农资物联网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农资商品质量追溯技术标准、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云数据平台及农资供应链商务智能系统、农资科技一体化服务系统、农资溯源智能化终端、化肥商业淡储监管系统等相关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实施,打造覆盖全省的农资产品溯源、防伪、物流与服务示范平台。
四、强化推进流通产业发展的保障举措
(一)制定完善流通网络建设规划。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供销社关于深入推进“新网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8号)和省供销社《关于印发<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十二五”期间“新网工程”发展规划>的通知》(供业〔2012〕4号)要求,扎实推进“642”提升行动。力争到“十二五”末,全面建成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和农村金融服务六大网络体系,网点覆盖全省95%的乡镇和70%的行政村。经营服务网点达到60000个,配送中心500个,培育各类销售过亿元企业200家,建设各类交易市场120个,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3000家,综合服务社20000个,发展各类行业协会、专业协会、联合会等380个,实现助农增收100亿元,建设省级电子商务信息网站1个。省供销合作社每年将下达流通产业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供销合作社和省社投资企业,跟踪问效,确保完成每年的建设任务。
(二)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 进一步提升“新网工程”建设水平,按照省供销合作社制定的建设规划方案,引导“新网工程”等专项资金向重点项目和跨区域、跨层级、网络融合项目倾斜。加强与财政、发展改革、商务税务、国土等部门的沟通,争取把供销合作社流通网络规划纳入当地总体规划和公益性流通设施建设范围中,并及时跟踪收集信息,深入研究、协调落实好土地、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
(三)提高统计和检测工作水平。 根据供销合作实际情况,调整、完善统计指标,强化对有关流通统计数据的采集。完善供销合作社系统联网直报软件功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水平。鼓励大型流通企业和行业协会打造具有价格发现、市场预警、数据发布等功能的公共信息平台,服务市场调控,提升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效率。省棉花协会、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等发挥自身优势,加强有关行业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加强信息共享,为有关方面提供服务。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系统重点业务领域的监测和分析,提高指导系统经济和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
各地供销合作社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报省供销合作社备案,并将半年和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每年7月10日前和年后10日前报省供销合作社综合业务处。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3年9月17日